意志、理智与情感在祈祷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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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经验的心理学至今仍鲜为人知;而在它所面对的诸多问题之中,几乎没有哪一个比这一问题更为重要:意志、理智与情感在祈祷中的真正地位与正当用法究竟为何。这个问题在有些人看来或许只是学院式的空谈,实则牵涉到一个完整的问题:当我们存在中的种种能力与活动,从具体事物所构成的自然世界转过身来,去关注所谓“超自然的”灵的世界——实际上,就是去关注上帝,那世界之实在的源头与总和——之时,应当以何种方法、何种比例来运用它们,方为最善。这个问题对每一位基督徒——不仅如此,对每一个相信人具有灵性潜能的人——都必然具有实际的意义,因为它关涉到人的位格在无限生命的冲击之下所作出的一切回应。用梅特林克的话来说,它所处理的,是“神圣的‘认识你自己’之中最为峻峭、最不可栖居的海岬”,其范围涵盖了“人的心理与上帝的心理相交融”的整个领域。
首先,我们所说的祈祷是什么意思?无疑正是这样:我们主动而自觉的生活中,那刻意朝向灵性实在、并且专一地回应灵性实在的部分。上帝的存在,即那灵性实在,我们相信是内在于万物之中的:“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事实上,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相信这一点。因此,当我们关注那些可见而具体的事物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就是在关注那内在的上帝;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诚实的工作,正如古谚所说,确实是一种祈祷。但是,当我们把祈祷说成自我的一种独立的行为或活动时,我们所指的却不止于此。实际上,我们通常所指的是灵性经验与灵性相通的另一面;用神学的语言来说,就是关注超越的实在,而非内在的实在。沃尔特·希尔顿说——他的这番措辞,其渊源可以追溯到新柏拉图主义者——祈祷“无非是心中的渴慕向上帝的上升或攀登,使之脱离一切属地的思念”;吕斯布鲁克则说,这是沿着爱之阶梯的一种上升。威廉·劳(William Law)也本着同样的精神,将祈祷界定为“灵魂从时间的虚空中升起,进入永恒的丰盛”。那么,祈祷就意味着从我们寻常的属地关切的圈子中向上或向外走去;意味着尽我们所能,截断“习惯与常规的洪流”,好让我们去关注那不变的实在,那实在常常为这洪流所遮蔽。祈祷伸出我们意识的触角,与其说是伸向那被感受为供奉于奋斗不息、变动不居的万物世界之中的神圣生命,不如说是伸向那“永恒的真理、真实的爱、可爱的永恒”,而世界本身则被感受为供奉于其中;在这一行动中,祈祷使人类灵魂的种种活动得以周而复始、圆满成环——祈祷正是那
“摇摆的小门,设立在
不可见者与可见者之间。”
人的整个生命,实际上是由对这超越而又内在之实在的一系列平衡的回应所构成的;因为人生活在两重秩序之下,既是永恒的公民,又是时间的公民。他的意识如同钟摆,永无休止地——或者说,若它是健全的,就应当如此——在上帝与邻人之间、在此世与彼世之间来回摆动。他生存的完整、健全与平衡,将完全取决于他对这双重处境适应得是否完善;取决于他向外摆出的崇拜与向家回转的爱德之间,那稳定而交替的节拍。我们现在所要考察的,是那向外的一摆:其中可以运用哪些能力,以及运用这些能力的最佳方式。
首先我们注意到,我们正在考察的这三种能力或官能——思维的官能、感受的官能、意愿或行动的官能——实际上涵盖了自我对其他自我和其他事物作出反应的一切方式。人所能有的一切自我表达的可能性,都来自它们的结合。在自然生活中,人需要并运用这一切官能。那么在灵性生活中,他是否也需要并运用这一切官能呢?我想,基督徒必须对这个问题作出肯定的回答。依照基督教的教导,蒙召转向神圣实在——进入天国——的,是整个自我,而不是它某个所谓“属灵的”部分。奥古斯丁说:“你造我们是为了你。”他并没有像俄耳甫斯教的入会者那样说:“你从我们复杂的本性中取出一小块碎屑,造它是为了你,其余的尽可扔到垃圾堆上去。”唯有在基督徒的上帝之中,那具有理智、情感与意志的整全的人,才找到其唯一真正的目标。
无疑,基督教区别于其他一切宗教的真正不同之处恰恰在此:它坚毅地接纳整全的人性、完满的生命,视之为能够承受神圣者的东西。它要求的、它所对待的,是整个的人,连同他那泰坦般的能量与彼此交战的本能;而不像古代的秘仪那样,把人身上某种所谓的超验原则分离出来加以培养,而排斥其余的一切。基督徒相信一位内在的、道成肉身的上帝,他浸透了他所创造的整个生命,并召唤那生命以其整全与他合一。倘若如此,那么Lex credendi, lex orandi〔信仰之律,即祈祷之律〕;我们的信仰应当在我们的祈祷中得到最充分的表达,而这祈祷应当把我们心智的、情绪的与意志的生活中的一切能力都提举起来,转向灵性的秩序。祈祷应当是这些能力的最高运用;因为在这里,它们被导向思想、爱与渴慕的唯一相称的对象。可以说,祈祷应当把我们提升到我们境况的顶点,代表我们意识最充分的绽放;因为在这里,我们呼吸着那至高秩序的空气,并按照各自的分量,达到我们受造所为的那种与实在的相通。
如此理解的祈祷,自然包括许多不同种类的灵性工作;也包括——这一点太常被遗忘——那无价的恩赐:灵性的安息。它包括与实在交往的许多种方式——崇拜、祈求、默想、默观——以及宗教作家们所命名和分类的这些方式的一切细微差别与变体。正如在自然秩序中,生物若要过一种完整而健康的生活,就必须进食并且生长,必须受苦并且享受,必须从外部世界获取能量并且在创造性的行为中将它归还,在灵性秩序中也是如此。所有这些——给予与领受、工作与安息——都应当落在祈祷的范围之内。
当我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做任何事情时,从不行动到行动的过渡,是按照一定的次序展开的。首先,我们形成关于将要做之事的概念;它的观念或模糊或清晰地浮现在心中。然后,我们感到自己想要去做,或者必须去做。然后,我们决定我们要去做。这几个阶段可能彼此接续得如此迅速,以致我们觉得它们融为一体;但是,当我们分析每一个有意识的行为背后的过程时,我们发现这就是其发展的正常顺序。先思,后感,再意愿。这个小小的概括不可推之过甚;但它大体上是正确的,并给了我们一个出发点,由此可以追溯自我的三种主要能力在祈祷中如何发挥作用。知道它们如何发挥作用或应当如何发挥作用,既在心理学上饶有趣味,在实践上也很重要;正如至少粗略地知道我们身体各种能力的正常运作,在实践上也很重要一样。圣维克托的理查德说,自我认识是灵性生活的开端;而对自己的认识——它太常被等同于对自己罪过的认识——理应包括对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支配的这套机制略有所知。如我们所见,这套机制分为三个部分;它所做工作的完善程度,将取决于能否在它们的运作中遵守一定的次序,使它们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而不使某一种能力以牺牲其他能力为代价而过度发展。
在灵性经验与灵性活动方面,这种过度而片面的发展时常发生。当这种夸张偏向理智一方时,神学的或哲学的心态便凌驾于宗教的其他一切方面之上。当灵魂与上帝之关系中纯属情绪与本能的一面,摆脱了理性的批判作用时,它往往堕落为一种令人反感的感伤主义,并可能导致种种仅在表面上具有宗教性的自我放纵。当意志的成分占据主导,而又不受谦卑之爱的约束时,一种对自身能力的傲慢依赖,一种要去做某些艰难之事、要达成某些结果的躁动决心——一种超感官的野心——便破坏了内在生活的和谐。任何一种这样的夸张,都必然意味着失去平衡、失去完整;而它们在活动生活中的存在,又反映出它们在祈祷生活中的存在,外在的宗教不过是后者可见的标志而已。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当把研究我们在转向自己的灵性产业时运用各种官能的次序,视为我们宗教教育的一部分。
祈祷通常——那些天生的或受过高度训练、始终生活在祈祷状态之中、被调校到对灵性实在的恒久意识的默观者除外——始于,或者说应当始于,某种我们只能称之为理智行为的东西;始于思考我们将要做的事。我这样说,并非仅仅表达个人的意见。所有论述过这个主题的灵性生活的伟大专家,在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沃尔特·希尔顿说:“当你着手祈祷时,先在你与上帝之间立定一个完全的心志与意向;然后开始,尽你所能地去做。”《未知之云》的作者说:“无论初学者还是进修者,若没有思考在先,祈祷便不能妥善地获得。”所有中世纪论祈祷的作家都理所当然地认为,“默想”先于“祷告”;而默想不过是稳定而有条理地思考灵性事物的艺术。同样,最现代的心理学家也向我们保证,本能的情绪在与我们的推理能力和谐一致时,才能最好地发挥作用。
圣德兰也同样热切地坚持,在我们开始祈祷时,首要的需要就是思考我们正在做什么;坚持要“收敛心神”,召回散乱的思绪,把理智集中于手头的事务上。事实上,只要我们从实际的角度来考虑这件事,就会明白:对于我们将要尝试的那种至高的交往,以及交往的双方,我们必须形成某种概念;尽管如果我们的祈祷是真实的,那概念很快便会被超越。灵之剑即将转向一个新的方向:离开具体的现实,转向永恒的实在。这一转变——我们的意识所能有的最伟大的转变——必须由那将被它唤起意志与爱之能力的自我,尽可能充分地加以领会。之所以似乎有必要坚持这一点,是因为如今人们大谈灵性生活的非理智的、至为直觉的本性——这样谈论无疑是对的;其结果却是,有些人开始认为,培养一种虔诚的低能乃是自己的本分。有一种观念弥漫在空气中:当人转向上帝时,就应当把头脑留在身后。诚然,如果人在通往那超乎一切理性与一切知识之实在的道路上走得很远,头脑很快就会必然地被留在身后;因为灵在飞向上帝的迅疾之中,很快便越过了这些不完善的工具。但是,那些双脚仍稳稳立于地上的人,预先抢占这一时刻,并无所得;他们不会仅仅通过消灭自己的理智而达到灵性的直觉。我们不能指望去模仿圣徒们那水晶般的单纯;这种单纯并非出于对理性的任何刻意忽视,而是出于最清晰的洞见、最强烈的信赖、最炽热的爱——也就是说,出于信、望、爱在其最完美的表现中融为一体,形成一种具有巨大活力的单一状态。但这绝不是理由,让我们以低能、刻意的含糊或愚蠢的缺乏逻辑,去取代他们那精妙的单纯;正如我们不敢以油滑的狎昵去取代他们那奇妙的亲密,或以卑躬屈膝的举止去取代他们那无与伦比的谦卑一样。
我这样说——坚持认为在灵魂趋近上帝的机制中,理性有其明确而必要的位置——并不是在提倡一种宗教上的理智主义。诚然,我们对一切事物的知觉,即便是对最神圣之事物的知觉,都受制于我们心中先前的内容,即所谓的“统觉团”。因此,我们关于上帝的思想越是配得上他,我们对他的领悟也就可能越是配得上他。然而我知道,在那表面看来最为愚拙的情感祈祷中,有着某种温暖的人性的东西,因而也是有效的东西;就其对生命的价值而言,它远远超过了虔诚的理智主义所献上的那些经过祝圣的锯末。那位古代神秘家说:“藉着爱,他可以被得着、被持守;藉着思想,则永远不能。”那只单纯的小小的教堂老鼠,念着她的玫瑰经,或许并没有多少理智,却怀着谦卑而充满爱的信心;而那位主教宁取“哦,伟大的第一因”而不取“我们的父”,因为他认为前者更合乎科学真理——二者之间隔着一整个经验的世界;至于优势在哪一边,我们当中很少有人会有多少疑问。优势必定永远在那一对“同胞的亲姊妹”——谦卑与爱——一边;因为这二者是一切成功的祈祷的本质要素。但是,若以为这些品质不能与一种活跃而有训练的理智并存,那无疑是一种错误吧?
那么,祈祷始于一种理智上的调整。始于恳切而谦卑地思想上帝,或思想灵性实在,并排除其他一切思想的对象;始于刻意把心智交付给灵性事物;始于为意识迎接一种新秩序的冲击、一种新生命的涌入而作准备。但是,自我在思想了上帝之后,若止步于此,那么它与上帝的接触并不比先前更多。它愿意思想多久就可以思想多久,但什么也不会发生;没有情感相助的思想,永远停留在其对象之外。我们猛然撞上这样一个事实:理智本质上是一种静态的东西;我们无法凭思考走上那条通往天国的康庄大道。
然而,灵性知识中有一条人所共知的道理:如果祈祷的状态得以确立,某种事情确实会发生;意识确实以某种方式沿着那条道路行进,知觉的场域发生了移动,新的接触得以建立。这是如何做到的呢?一位杰出的宗教心理学家回答说,这是“藉着爱与意志的综合”而做到的——也就是说,藉着那制约着我们一切本质性行为的、化为行动的渴求——我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答案。
思想的职分终止之处,便是意志与情感的职分开始之处。吕斯布鲁克说:“理智必须留在门外之处,它们却可以进入。”渴慕与意向是我们官能中最富动力的;它们确实在做工。它们是无限者的真正探索者,是我们上升到上帝的工具。理性来到山脚下;而那被热情之心所催促的勤勉的意志,才是攀登山坡者。《未知之云》说,最终取得成功的,是那“伸向他的盲目意向”,是“心中那真实而可爱的意志”;是那紧张的决心、那努力、那艰苦的工作,是整个位格向着一个与其说被认知、不如说被感受的实在,所作出的明确、热切、谦卑的向外推进。圣奥古斯丁说:“我们不是别的,只是意志。”威廉·劳说:“意志造成万事的开端、中段与终结。它是自然界中唯一的工匠,万物都是它的作品。”经验印证了这种对意志与渴慕的强调,视之为我们位格的核心事实,是我们身上最为属于我们自己的部分。当我们把这意志与渴慕转向灵性实在时,我们就是在尽自己所能地做一切;就是从我们复杂本性中那如禾捆般丛生的种种倾向里拣选出一种,刻意把我们的热情与力量集中于其上。此外,我们也是在有意识地、全心全意地、有意向地献出我们可以自由支配的东西;而我们知道,自我献出是祈祷的一个本质部分,正如它是一切真正交往的本质部分一样。
然而,理智与情感并不完全是我们能够献出的。丰富的心智生活或情感生活,并非人人都有;有些人天生愚钝,有些人禀性冷淡。即便是那些在理解力或爱的能力上得天独厚的人,也并不能完全掌控这些能力。情感与理智常常执意要按自己的路子来对待我们。此外,它们日日变化、时时波动;它们依赖于许多微妙的调节。有时我们心智迟钝,有时我们情绪低落;而这种情形,在灵性事务上或许比在纯粹属人的事务上更常发生。众所周知,在这样的时候,试图把自己搅打成泡沫——强迫自己想得更深,或强迫自己关切得更强烈——是毫无用处的。倘若人祈祷生活的价值,取决于能否保持一种恒常的高度情感或理解,那么他的处境就岌岌可危了。但是,尽管这些东西常常似乎弃他而去——灵性交往的一切喜乐也随之弃他而去——那居于主宰地位的意志却依然存在。即便在他的心冰冷、他的心智昏暗之时,那“伸向上帝的盲目意向”仍然是他力所能及的。“我们的意志属于我们,为要使之成为你的。”
福音书说,天国是“努力的人就得着了”——也就是说,要凭着奋力、凭着坚定不移的勇气去夺取——而不是凭着聪明,也不是凭着出神般的属灵感受。上帝之城的自由民身份,从来不是靠对超越秩序中那些载送生命归家的浩大洪流一味软弱地顺从而赢得的。意志坚定地凝注于属灵的实在,并稳步地、毫不偏离地向那实在奋进;这正是祈祷艺术的核心所在。正因如此,那些出色的心理学家——中世纪论述祈祷的作者们——教导弟子们“唯独意向上帝”,其余一概不必挂虑;因为“得着祂的,便得着一切”。最富神学意味的思想,不久便显得不敷所用;最属灵的情绪,也不过是晴天里的一阵顺风。船固然尽可以借它行驶,却不可依赖它。船若要抵达目的地,就必须准备好逆风抢行。
事实上,意志有多么坚强、多么真诚,祈祷的成效便有多大。自我向实在推进多少,实在便向自我涌入多少。当今最伟大的宗教作家之一说:“恩典与意志,同起同落。”“恩典”当然是神学术语,指的是属灵生命力的流入,是神圣秩序对人的崇拜、祈求与爱这些心灵动作所作的回应;我们努力时所用的力量与强度——也就是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把注意力集中于祈祷这件崇高而艰难的事上——将决定我们所领受的新生命有多少。因此,祈祷的功效将受祈祷之自我的意志所制约。希尔顿说:“虽然祈祷并非恩典的起因,然而它却是白白赐予的恩典进入灵魂的一条道路或途径。”恩典不断地向生命涌来,等待我们自愿地领受它。唯有真诚而忠贞的努力,唯有“心中那真实可爱的意志”,才能通达它,此外别无他途。
关于意志,我们已说了这么多。那么,我们还给情感在祈祷中的作用留下了什么位置呢?意志与情感不易分开;因为一切强烈的意志中都含有浓厚的情绪成分——每一个意志行为背后总潜藏着某种欲望——而一切伟大而激发力量的激情之中,也都含有显著的意志成分。“爱与意志的综合”绝非心理学家的空想。在实践中,这是一种难以拆解的化合物。但我想我们大体可以说,情感的职分在于点燃意志,赋予它意向、喜乐与鲜活;把它从沉闷的决心转变为热切、炽烈的渴望。情感把思想与行动连接起来;用心理学的语言说,它促成祈祷之自我从单纯的认知状态转入意动状态;它使灵魂从对超越者的注视,转为在超越者之内亲身历险。《未知之云》的作者对接受了祈祷原则的弟子说:“如今你的全部生命,都当完全立于渴慕之中”;他在此宣告的与其说是一句宗教上的老生常谈,不如说是一种心理上的必然,因为一切成功的行动都源于某种情绪。尽管我们乐于设想是“纯粹理性”在指导我们的行为,但归根结底,我们做一件事,总是因为我们对它怀有的感受。未必是因为我们喜欢做它;而是因为某种本能的情感——自私的或无私的,个人的、社会的、习俗的、牺牲的;那名为责任感的令人不安的情绪,或那名为爱之激情的荣耀情绪——在催促我们去做。种种或多或少经过升华的本能情绪:爱、恨、野心、恐惧、愤怒、饥饿、爱国心、私利;这些才是我们行事理由的真实名称。
如果说这对我们对物质世界的反应是真实的,那么对我们与灵性世界的交往也同样真实。推动意志去寻求那种交往的,是情绪,是情感;绝不是单纯理智上的信服。在宗教英雄们献身于属灵事务时的那种活力与全然,以及他们所发展出的种种能力之中,我们看到本能情感在最高层面上运作的痕迹。《未知之云》又说,人是被“一根渴慕的绳索”牵引着去做上帝的仆人的;不是凭辩证法无懈可击的推演,而是凭心灵那神秘的逻辑。推动人的,或许最常见的是一种与生俱来、未经表述的对完美的渴求,或是与之互补的对不完美的厌恶——对上帝的爱,或对自我的恨——是对平安的渴慕,是幻灭、罪与不安那些悲惨的感受,是心灵深处的确信:它需要一个永不改变的对象来承受它的爱。或者,若不是这些中的任何一种,那便是其他某种情绪上的刺激。
种种情感状态——诚然,有些仅仅是自私自利的,但另一些则崇高而纯洁——影响着祈祷的意识;而那些正常而健康的情感状态,可归入两类:一类是主观的情绪,另一类是客观的情绪。主观一类的主导动机,是自我面对其祈祷所指向的完美实在时,对自身的不完美、无助、罪性与匮乏的感受;这种感受随着灵魂属灵感知的增长而增长,并包含了悔罪与谦卑的一切细微情绪。“因为谦卑本身无非是一个人对自己本来面目的真实认识与感受。”客观一类的情感与此互补,集中于灵魂所伸展趋向的那无限实在的良善、美与完美。其主调是崇拜与爱。在这两种根本情绪——谦卑与爱——之中,前者是一切认罪与祈求之祈祷背后的根基,也是对意志傲慢倾向的必要约束。后者是一切崇拜的激发之因:而崇拜,是人之心灵的最高操练。所以,就其情绪方面而言,祈祷应当始于谦卑的痛悔,而绽放为爱的崇拜。崇拜之爱——不是单纯情绪上的激动、宗教上的多愁善感或“属灵的感受”——而是那坚强、深沉、勤勉、勇敢且舍己的爱,它将自我的一切能力熔铸为一个强度极大的单一状态;这才是祈祷中不朽的成分。思想一旦布置了场景、预备了土壤、将心智调整到正确的方向,便已尽其所能。意志只在尚有阻碍需要超越、尚有难事需要完成时才被需要。它代表灵魂为达到其应在之处而作的努力与挣扎。但有些成就的境地,在那里意志似乎不再作为一个独立之物而存在。它被卷入神圣意志的浩大节律之中,融入其中,交付于它。它不再是渺小的个人活动,而成为整体那伟大而深邃之作为的一部分。事实上,在较高等级的祈祷中,意志被转化为爱。这使我们想起那古老的凤凰故事:那活跃忙碌的意志似乎被焚毁殆尽,但活生生的爱,坚强而不朽,却从灰烬与火焰中腾跃而出。当人的祈祷由之开始的那合理的盼望与那刻意、执意的信心都已实现之时,这属天的爱德便继续前行,在高峰之上消融于无我。
在普通基督徒的正常经验范围内,爱应当给祈祷带来两样东西:热忱与美。可以说,人在祈祷中是在宇宙的祭坛前摇动香炉。他可以把他的一切思想与梦想、一切意志与精力都放进香炉。但除非爱之火点燃了那香,否则什么也不会发生;既不会有芬芳,也不会有上升的烟。这两种品质——热忱与美——代表两种不同类型的情感,二者都应在完整的属灵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彼此平衡,互相成全。前者是最高程度的亲密与个人性的;后者则是无私的、审美的。
属灵之爱的亲密与个人的一面,在圣维克托的理查德、圣伯尔纳、托马斯·肯皮斯、我们本国的理查德·罗尔、希尔顿、诺里奇的朱利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著作中,得到了至高的文学表达。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在那位写下《金泉》的在世神秘家身上,看到它最纯粹的形式。那些把它贬为“单纯的宗教情绪主义”的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完全误解了它的本质;他们显然把它看作人类之爱中最卑下、最愚蠢的那一类在灵性上的对应物,而不是最高贵、最英勇、最不求己益的那一类的对应物。《金泉》的作者说:“我觉得云雀是一切鸟类中最奇妙的。我每听到它狂喜的歌唱,就不能不受到激励(无论我当时正在做什么或说什么),把我自己的爱向上抛给上帝。在它那高翔不息的歌声与激情中,我发现了自然界中唯一如此令人联想到灵魂高翔与狂喜之飞升的事物。但我很高兴,我们在维持一场远为长久、远为奇妙的飞翔上胜过了云雀;而且我们不是向下对着尘世之爱歌唱,而是向上对着天上之爱歌唱。”正如真正的人间之爱一样,这种属灵的激情与一切多愁善感都有天壤之别。它具有深刻的创造性,它舍己,它不求任何回报。虽然它是最高一类喜乐的源泉——虽然,如肯皮斯所说,真正的爱者“飞翔、奔跑、欢欣;自由而无所拘束”——但它与苦难的亲缘,却比与单纯愉悦之情绪的亲缘更深。正是这种既慷慨又渴慕的情感状态,最能点燃意志、使之活跃;正是它,赋予人的祈祷以热忱与真实。“因为爱生于上帝,除在超乎一切受造之物的上帝之内,便不能安息。”
但除了这种亲密而个人的爱之激情之外,还有另一种客观情绪,也应在祈祷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我指的是那种崇高而本质上无私的情感,它表现为纯粹的崇拜,并与对至美的感知密切相关。这种情感既然代表了我们天性中一种能力的最充分表达——而这种能力又持续不断地朝向理想伸展——那么它无疑应当在我们与灵性世界的交流中,也如在与自然世界的交流中一样,占有一席之地。黑格尔说,至美乃是灵性以感性的方式使自身为人所知。因此,它代表着从实在之核心直接传给我们的讯息;它供给我们更丰盛的生命。所以,当我们在祈祷中转向一个比感官所揭示的更伟大的世界时,我们视野的拓宽,应当随之带来对可爱之美更为深切的洞见,对至美、也对至善与真理更为热切的激情。圣奥古斯丁竭力表达他为虚度岁月而生的悔恨之强烈时,正是借着他对上帝之美的忽视,来显明他感受的深切、他损失的巨大。“万古常新的美善啊!我爱你已经太晚了!”
我想,若要避免这种缺失,并学会把握那“首要且唯一的美者”的可爱,使之成为我们与实在交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需要一种特殊的训练——对我们各种官能的一种特殊而刻意的运用。奥古斯丁在另一处说:“我被你的美吸引到你那里,却又被我自身的重量拖了回来”;他告诉我们,灵魂的重量就是它的爱——一种错置之欲望的牵引。一切祈祷,若主要表达的是我们的需求而非我们的敬拜,若把求日用的饮食置于尊那不可言说之名为圣之前而非之后,都会产生这种拖曳回来的作用。
正如艺术家对感性之美的激情在他的作品中得到表达,并催促他尽其所能地创造美,灵魂对属灵之美的激情也应当在它的作品中——也就是说,在它的祈祷中——得到表达。黑格尔又说,艺术作品与自然之美同样是上帝之灵的作品;只是在艺术中,圣灵透过人的意识而工作。因此,人的祈祷应当尽他所能地美;因为这样,它便更接近上帝的心意。它应当既有亲密,也有庄严;既有色彩,也有形式。不仅如此,一切那些小小的奇妙思绪——那些纤巧而有翼的遐想,仿佛在上帝眼前欢欣的鸟儿——也应当在祈祷中有其位置。在灵修书籍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这样的样本,仿佛被剥制填充、保存在玻璃罩下。诚然,它们的魅力与光彩经不起这样的处理;如今色彩显得粗陋,羽毛的光泽已经消失。但它们曾经是那些创作者之爱与信——那与生俱来的诗意——的鲜活、个人、自发的表达。许多礼仪祷文如今在我们看来是非个人的、官方的——其语言与思想或许对我们是陌生的——但只要我们有一点点富于想象的同情,它们就会向我们显示最初撰写它们的那颗心灵的热切情怀、精妙分寸与不假造作的庄严;并成为一种标准,让我们借以衡量自己在这方面的努力。
然而,我们力求融入属灵交往中的美,不应是单纯依赖传统而来的那种僵死、仪式化的美。它应当是自由涌现的抒情之美,植根于强烈的个人情感;是活物的活的美。我们也不必害怕有人责备我们在此把宗教与诗混为一谈。诗总是像王者的旌旗一样,走在上升的生命之前;因此,人在祈祷中可以放心地追随它的引领,因为祈祷是——或应当是——生命最强烈的形式。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它们是一种有节度、和谐、自然而富于创造的生命的完美范例,其形式又极尽可爱。我不能不认为,一切基督徒都有责任将几分那花一般的美赋予自己的祈祷;而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才能做到这一点——那种对美的谦卑而又炽热的爱,它在上帝身上找到其崇拜的完美对象,又在一切受造之物中找到祂的几分美好。圣方济各强烈地拥有它,其他某些神秘家也拥有它。苏索——在他身上,信仰与诗正如它们所应当的那样融为一体——在他一篇狂喜的默想中,称永恒智慧为“一朵甜美而美丽的野花”。他认出了那使福音书芬芳的花一般的魅力,这魅力也包含在基督徒蒙召要尽力效法的那个典范之中。那么,如果这种品质要在人的生活中显现出来,它首先必须在祈祷中被寻求、被实现——无论是有意识地还是无意识地;因为它正是生活在属灵秩序那纯净、清冽的空气之中。它必须由内向外涌现,必须是灵魂与“那在自身之内包含一切良善的至高之美”相交的反映;这至高之美曾向福利尼奥的真福安杰拉启示,但“她绝无法描述”。理智可以而且应当尽其所能地构想这绝对之美;意志可以——而且必须——专注于获得它。但人唯有凭直觉的情感才能指望认识它,唯有凭爱才能使它成为自己所有。最真实的祈祷与最深刻的诗——二者是人向外追寻那作为其故乡的永恒之激情的孪生表达——其源泉在心中相距极近地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