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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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部《我的宗教见解史》,既已脱离了它最初所处的上下文,便需要一些预先的说明;这不仅是为了一般地向读者介绍它,更是特别要让读者明白,我何以会写出整整一本书来谈论我自己,谈论我最私密的思想和情感。倘若我真的只听从自己的意愿,我会尽力把促成此书的那些情形的一切痕迹,干脆从我的书中抹去,付诸遗忘;然而此书原来的书名“辩”(“Apologia”),与其内容和结构吻合得太过确切,而内容与结构又太易使人联想到与之相关的情形,那些情形的性质又太过严重,使我无法放任这样一种自然的愿望。因此,在这一新版中,我虽设法删去了原书近百页、可以放心视为只有一时意义的内容,却正因如此,为了弥补它们的缺席,不得不在我的叙述之前,先交代一下这部书所由产生的那场挑衅。
二十多年来,公众心中一直隐约存有一种于我不利的印象,仿佛我身为圣公会成员时,对待圣公会的行为有违基督徒的单纯与正直。在当时的情形之下,这样一种印象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一个人曾经著文激烈反对某一事业,并凭借这些著作在自己周围聚集起一个派别,后来却在反对上逐渐动摇,收回了自己说过的话,使自己的朋友陷于困惑,使他们的行动陷于混乱,最后竟投到了他曾如此猛烈抨击的那一方。我向来对人们如此随意加在我身上的种种非难十分敏感,但我对它们从未感到多少不耐,因为我认为,这是我改宗之后自然且公正地招致的惩罚的一部分,即使它们要一直延续到我的余生。我把消除这些非难的事留待将来,到那时,个人的情感将已消歇,而那些当时尚埋藏于壁橱之中、或散落于全国各地的文献,也将得见天日。
多年来我一直抱持这样的心境,直到1864年初,我出乎意料地发现自己被公开地置于受审辩护的地位,并由此获得了一个在世人面前申辩己方理由的机会,而且碰巧还颇有希望得到一次公正的听审。事出突然,我确有充分理由担心,在如此严肃的事情上,我能否为自己辩白得当;不过,我早已与自己有过一种默契:倘若万一有一位有名望的人正式向我提出挑战,我就有责任去应战。这个机会此刻已经来临;它也许永远不会再来;若不立即利用它,实际上就等于放弃我的立场;于是我抓住了它。而结果表明,由于我根本没有时间去作经过推敲的陈述,这一情形在公众公允的判断中,已抵偿了因我缺乏余暇而在文字上造成的种种不完美之处。
那是在一份发行甚广的杂志1864年1月号上,在一篇论伊丽莎白女王的文章中,一位颇受欢迎的作家借机点名正式指控我,说我如此轻视诚实这一美德,以至于竟明言赞同并辩护那种对诚实的漠视——而他同时又把这种漠视归咎于天主教神职界。他的原话如下:——
“为真理本身之故而持守真理,从来就不是罗马圣职人员的美德。纽曼神父告诉我们,真理不必是、而且大体上也不应当是一种美德;狡诈乃是上天赐予圣徒的武器,使他们借以抵御这个又娶又嫁的邪恶世界那蛮横的男性暴力。他的这一观念在教义上正确与否姑且不论,至少在历史上是正确的。”
这些断言远远超出了公众对我所怀的偏见,在事实上毫无根据。我从未说过、也从未梦想过要说,为真理本身之故而持守真理,对罗马圣职人员而言不必是、而且大体上不应当是一种美德;也从未说过狡诈是上天赐予圣徒、使他们借以抵御邪恶世界的武器。那么,这位作者所指的究竟是我的哪一部著作呢?在随后他与我之间就此事进行的通信中,他把对我的指控建立在我的一篇讲道之上——那是我在成为天主教徒之前,在牛津我自己的教堂讲坛上所讲的;他还让我明白,他既已做到这一步,就没有义务在如此笼统地提及我的讲道之外,再具体指出其中哪些段落包含了他归于我的那种教义。在我这方面,我认为这是不够的;我要求他正式而详细地拿出他指控的证据,否则就承认他拿不出来。但他坚持拒绝从我的任何著作中引用任何明确的段落;而且,他虽然同意撤回指控,却不是就指控的真伪来撤回,而只是因为我向他保证,我并无招致这一指控的意图。这不能满足我的公正感。正式指控我犯了某个过错是一回事;承认我并无意犯这个过错是另一回事;如果一个人指控我犯了 这项 罪名,却声明他并没有指控我犯 那项 罪名,这对我毫无补偿可言;但他的想法却不同。既然无法从我有权要求补偿的一方得到补偿,我便诉诸公众。我把这些通信以小册子的形式发表,并在末尾附上了我自己对这场通信进程的一些评论。
这本小册子在2月的头几周问世,到3月下旬,我的指控者以另一本48页的小册子作出答复,题为《那么,纽曼博士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在其中自称做了我要求他做的事;也就是说,他从我的各种著作——天主教时期的和圣公宗时期的——中汇集了若干摘录,意在表明:如果按照他最初的设想,我要被开脱教导和实行欺诈与不诚实之罪,那么代价就是我不再被视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因为,照他的说法,“我无疑曾经有过人的理性,但已把它赌输了”,我已“把自己的心智弄到了那种病态之中,在这种状态下,胡言乱语是它唯一渴求的食粮”;而且,“当他断定我并不为真理本身之故而关心真理,也不教导我的门徒把真理视为一种美德时”,这不能称为“一个草率、牵强或毫无根据的错误”;而且,虽然“太多的人宁愿被指控为不诚实,而不愿被指控为愚蠢,纽曼博士似乎却不在此列”。
他在小册子的结尾,又回到了他原先对我的那项已声称放弃的非难。他预先暗指我对他当时所发表的内容可能作出的答复,声称自己由衷地感到为难:对我为开脱自己所说的任何话,他怎能按其平白的字面意思去相信呢?“从今以后,”他说,“对于纽曼博士可能写下的每一个字,我都将尽一个诚实的人所能地心存怀疑和恐惧。我怎么知道,我不会被某种狡诈的模棱两可所愚弄呢?——那是蒙福的圣亚丰索·利古力(St. Alfonso da Liguori)及其门徒所规定为可以允许的三种模棱两可之一,即使以誓言确认也无妨,因为‘这样我们并没有欺骗我们的邻人,而是任由他自己欺骗自己’……我怎么知道,我在这本小册子里所提出的某项指控,纽曼博士不是完全心知其真,却因为我这个异端的新教徒无权提出它,他便有充分的权利否认它呢?”
即使我能认为,任由这样一份精心构筑的、对我道德本性的弹劾不予回答,与我对自身名誉所负的责任并不相悖,我对天主教神职界中我的弟兄们所负的责任,也不容许我这样做。这位作者自始至终——从杂志上的那段原文,一直到小册子的最后一段——如此自信、如此执拗地提出的那些指控,他们 也牵涉在内。显然,在为自己开脱时,我所从事的并非单纯的私人争执;——我是在为一项神圣的事业献上我微薄的效力。我是在为一大群品格高尚、心地诚实虔敬、极重荣誉的人提出抗议,——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有自己的位置和权利,尽管他们是那不可见之世界的仆役;正如上面所引他的话足以表明的,我的指控者不仅在我身上侮辱了他们,而且直接地、尖锐地侮辱了他们本身。因此,我立即着手撰写《为吾生辩》(Apologia pro vitâ suâ),本书即其新版;随着论争的进行,我发现有如此众多的圣职弟兄以他们的同情支持我所采取的做法,并在机会来临时,给予我正式而公开的赞许,这对我是莫大的回报。这些为我所作的证言,对我如此重要,又令我如此感激,连同我的主教为同一目的寄给我的信,都收录在本书的最后几页。
本版与《为吾生辩》的最初形式有以下不同:——原作共分七个部分,于4月21日至6月2日之间,在接连的几个星期四陆续发表。一份附录回答了控告小册子中针对我提出的具体指控,于6月16日问世。在这些部分中,第一、二部分由于大体上是直接的论战,本版予以删去,只是其中若干段落因对于随后五个部分的适当说明乃属必要,附在本序言之后。这五个部分(即《为吾生辩》的第三、四、五、六、七部分)在此分别编为第一、二、三、四、五章。附录约有一半被删去,理由与删去第一、二部分的理由相同。其余部分改写为若干篇议论性质的注释,另加两篇新注,一篇论自由主义,一篇论1843—1844年的《英国圣徒传》,还有一篇部分为新写的,论教会神迹。在正文中,唯一重要的增补是原书第228页所载的一封信,其副本是我最近才得到的。
我还应补充一点:自去年写《为吾生辩》以来,我第一次读到了奥克利先生(Mr. Oakeley)的《书册派运动札记》。这部著作显著地印证了我的叙述的要旨,而他谈到我个人时所用的亲切言辞,也令我由衷感激。
1865年5月2日。
我从《为吾生辩》初版中作以下摘录——第一部分原书第3页、第20—25页,第二部分原书第29—31页及第41—51页——以便向读者说明我撰写此书的用意:——
我不能为迫使我的指控者把他对我的指控和盘托出而感到遗憾。他在我生前把他对我的想法倾泻出来,远比在我死后这样做要好得多。在这种情形下,我很高兴有机会读到一位对自己的作品下过功夫、并对之颇为满意的作者所能说出的关于我的最坏的话。我认为,被一个人从外部审视,于我是一种收获:此人憎恨我心中最珍视的那些原则,对我没有任何亲身的了解,无从纠正他对我的教义的误解,而且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动机,要对我尽可能地严厉……
但对于我现在不得不说的话,我实在感到难过。我与他交战,但我并不希望他遭遇什么不幸;——要对素未谋面的人生出怨恨,是很困难的。与vis-à-vis〔面对面〕的朋友或敌人动气,倒是容易得很;然而,尽管我是全心全意地著文反驳他对我所说的话,我却并不觉得自己对他本人怀有私人的恶意。为了我自己,也为了天主教神职界,我认为有必要像现在这样写;但我不愿把比这更坏的事归咎于他:他不过是被自己的情感狂暴地冲昏了头。然而,他关于我的权宜之术、模棱两可之类的一切言谈,其最终结果,我又该怎么说呢?它所要达成的确切 效果 是什么?我与他交战;但世上有正当的战争这回事:战争有其法则;有些事可以公正地去做,有些事则不可以做。我怀着羞愧和沉痛的忧伤说出这话;——他企图犯下一项大罪;他企图(我不妨这样称呼)在井中投毒。我将引用他的话,并解释我的意思……他说,——
“从今以后,对于纽曼博士可能写下的 每一个字,我都将尽任何一个诚实的人所能地心存怀疑和恐惧。我怎么知道,我不会被某种狡诈的模棱两可所愚弄呢?——那是蒙福的亚丰索·利古力及其门徒所规定为可以允许的三种模棱两可之一,即使以誓言确认也无妨,因为‘这样我们并没有欺骗我们的邻人,而是任由他自己欺骗自己’……因此,使用具有双重含义的词句,而让不幸的听者自行择取其一,是可以允许的。那么,我有什么证据证明,纽曼博士所说的‘是这个意思吗?我从没说过!’并不是表示:我没有说出来,但我确是这个意思?”——第44、45页。
对于这些暗示和质问,我将在适当的地方予以答复;在此我只想说,我鄙视并憎恶说谎、诡辩、两面三刀的伎俩、狡黠、奸诈、圆滑、伪善的套话和装模作样,丝毫不亚于任何新教徒对它们的憎恶;我也祈求能免陷于它们的罗网。但这一切眼下都是题外话;我现在的主题是我的指控者;我在此所要坚持的,是他在小册子最后几页中这种不像男子汉的企图——要把我脚下的立足之地挖掉;——要预先毒化公众对我,约翰·亨利·纽曼,的看法,并在我的读者的想象中注入对我可能用来答复他的每一句话的猜疑与不信任。这就是我所说的 在井中投毒。
“从今以后,”他说,“对于纽曼博士可能写下的 每一个字,我都将尽任何一个 诚实 的人所能地心存 怀疑和恐惧。我怎么知道,我不会被某种狡诈的模棱两可所愚弄呢?”……
好吧,我只能说,如果他的这番讥讽得以奏效,那么我对他的诽谤作任何答复都只是白费时间;而这恰恰是他所知道、并有意要达到的结果。对于一种如此卑劣而残忍的论战方法,我几乎不愿提出抗议,唯恐这样做会有损我的自尊与自持;然而它确实是极其卑劣、极其残忍的。我们都知道,我们的想象力是如何带着我们狂奔,何其突然,何其迅速;——“凯撒的妻子不应受到怀疑”这句话,便是我所指的一个例证。习惯性的偏见、一时的心绪,乃是决定我们从好的意义还是坏的意义去读一篇辩护词的转折点。我们依据先入为主的印象来解释它。
同样的情感,视乎我们的猜忌是否已被唤起、我们的反感是否已受到激发,便成了真诚的标志,或成了掩饰与作伪的标志。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神志清醒的人被错关进了疯人院的病房,当他向几位来院参观的陌生人申诉自己的情况时,他所得到的唯一回应是:“他说话多么自然啊!你会以为他神志正常呢。”论争应当由理性来裁决;诉诸公众心中的疑虑与厌恶,难道是正当的战争吗?无论如何,如果我的指控者能够这样摆布我的读者,那么我越是成功,我的成功就越小。如果我表现得自然,他就会告诉他们“Ars est celare artem”〔艺术在于隐藏艺术〕;如果我令人信服,他就会暗示我是一个高明的逻辑家;如果我流露出激动,我就是在扮演义愤填膺的无辜者;如果我保持冷静,我便因此被识破为一个圆滑的伪君子;如果我澄清了种种难题,我就是太过娓娓动听、太过完美而不可能是真的。我的陈述越是大获全胜,我的失败就越是确定无疑。
如果我的指控者的这一伎俩得逞,情形就会是这样;但我片刻也不相信他会得逞。无论我的读者最终从这些篇章中对我形成怎样的判断,我都确信,他们会相信我在书中所要说的话。我毫不担心他们会对这样一个人不宽厚或苛刻:这个人在世人眼前已有如此之久;有如此多的人可以凭亲身的了解来谈论他;他的天性冲动向来是直言不讳;他向来是说得太多而非太少;倘若他明智到能管住自己的舌头,本可免去许多麻烦;他向来公平对待论敌的教义和论证;他从不掩饰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和推理;他从不把自己的名字或权威借给他认为不可靠的证明,或借给他认为连大致可信都谈不上的证词;当他感到自己犯了错时,他从不退缩,不肯认错;他向来为别人着想多于为自己着想;他放弃了许多他所热爱、所珍视、本可保留的东西,只因他爱诚实胜于爱名声,爱真理胜于爱亲爱的朋友……
那么,在我的指控者向我投来的千百种非难之中,我要在这些篇章里全力应对的,究竟是哪一项特定的非难呢?我打算只限于一项,因为只有一项是我十分在意的,——那就是不诚实的指控。他尽可随意向我投来其他许多非难,它们也尽可按自然的进程,能在我身上沾多久就沾多久。到了时候,它们自会落地。
其实,对于不诚实的指控,我也作如是想;我之所以从其余指控中把它挑选出来,并不是因为它更可怕,而是因为它更严重。像其余的指控一样,它可能会使我一时蒙垢,但不会留下污渍:惠特利大主教常说:“泼的泥足够多,总有一些会粘住”;不错,会粘住,但不会染上。我想他的意思常常是“染上”,而在这一点上我不同意他。有些泥比别的泥粘得久些;但没有一种泥是永存的。照那句古老的格言说,Prævalebit Veritas〔真理必将得胜〕。诚然有些美德,是世人不配去评判或维护的,比如信、望、爱:但世人能够评判诚实;它能够评判自然德性,而诚实就是其中之一。自然德性也可以成为超性的德性;诚实就是如此;但这并不使它脱离人类全体的裁判权。在这个或那个具体案件中,人们要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更为困难,正如威斯敏斯特的王座法院要公正审理一件发生在印度斯坦的案子也许会有困难一样:但这是能力的问题,而非权利的问题。人类有权评判一个天主教徒是否诚实,正如有权评判一个新教徒、一个意大利人或一个中国人是否诚实一样。我从未怀疑过,在我的时辰,在天主的时辰,为我伸冤者必将出现,世人必将为我洗清不诚实的罪名,即使这不会发生在我有生之年。
想到我的审判者是我自己的同胞,我对这种最终的开脱就更有信心了。诚然,我认为英国人是人类中最多疑、最易动怒的;我认为他们在激动之时不讲道理、不公正;但我宁愿做一个英国人(事实上我就是),也不愿属于天下任何其他民族。他们既急躁粗莽,也同样宽宏大量;他们对自己的不公所生的悔悟,比他们的罪过还要大。
二十多年来,我一直背负着一项非难;对于这项非难,我这被非难的对象,至少和那些仅仅作为审判者的人同样敏感。我之所以没有着手去消除它,首先是因为我从未有过开口的机会,其次是因为我从未在他们身上看到愿意倾听的态度。我一直希望能从醉酒的腓力上诉到清醒的腓力。我何时才能宣布他已恢复了本来面目呢?如果我可以从代表公众声音的报刊的论调来判断,那么此时我大有理由感到振奋。在这场论争中,当代的评论家们对我极为公正和温和,我为此感激他们。然而,为自己辩护的时机和方式,已不由我来决定;我也为此而感恩。如今我既被如此粗暴而详尽地指控为不诚实,我便有责任——对我自己、对天主教的事业、对天主教神职界——毫不迟延地为自己作出交代。我接受这一挑战;我将尽力应对它,而当我做到了这一点,我便心满意足了。
对我和我的著作怀有、并且一直怀有如此不名誉之看法的,并不只是我现在的这位指控者。这是很大一部分人的印象;二十年前是这样的印象,现在也是这样的印象。人们普遍觉得,多年来我一直处在一个我无权处在的位置上;我是一个穿着新教制服、为新教效劳的“罗马派”;我是在英格兰国教体制的怀抱中为一个敌对的教会做事,而且我知道这一点,或者理应知道这一点。既然这一事实在人们看来如此昭然若揭,也就不必去争论我著作中的具体段落了。
首先,确定无疑的是——我自己也无法否认——我曾嗤笑“新教徒”这个名称。其次,同样确定无疑的是,我所宣讲的许多教义,在公众中普遍被认为是罗马教会的标志,有别于宗教改革的信仰。那么,我是怎样得到这些教义的呢?显然,我有某些不露面的朋友和顾问;在斯托尼赫斯特或奥斯科特与我在奥里尔学院的房间之间,存在着某种地下联络。毫无疑问,我鼓吹某些教义并非出于偶然,而是与那古老宗教的神职人员有过默契。接着人们更进一步,说我实际上已被接纳入那个宗教,同时还获准继续自称为新教徒。另一些人走得更远,向世人宣称,我实际上是一名耶稣会士,而且说这是事实,他们手中握有证据。而当我所鼓吹的见解传播开来,比我年轻的人走得比我更远时,对我的反感便愈加强烈,范围也愈加广泛。
于是,人们对这样一场阴谋的奸诈勃然大怒:——而由于广大公众普遍相信,他们自以为亲眼目睹的那种权术和阴谋,正是近几个世纪以来天主教会赖以维持和扩张的工具,这种愤怒自然也就更大了。
还有一种情形,更加重了我所说的这一大部分人对那些宣讲在他们看来如此新奇、如此不合口味的教义的人所怀的恼怒与反感;那就是,这些人是如此有分寸地逐步展开这些教义。如果他们是受罗马神学家的启发(而这是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他们为什么不立刻把话说清楚呢?他们为什么让世人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整件事的结局又会是什么,如此悬而未决、忧心忡忡呢?为什么要这样缄默、这样欲言又止、这样表面上犹豫不决呢?显然,行动的计划从一开始就经过了周密的筹划,而这些人正在小心翼翼地朝着实现它的方向推进,推进到当时安全的程度为止;他们的目的和希望是带走一大批年轻人和无知的人;他们打算逐渐地在正在成长的一代人心中发酵,并打开那座城的城门,把埋伏在城外的敌人放进来——而他们本是发誓保卫这座城的人。尽管这一派人多次提出相反的声明,但当他们的门徒之中终于出现了实际的动向,有一人投奔了罗马,接着又有一人,人们对他们所作的最坏的预料和最坏的判断便得到了证实。最后,当人们起初说到我时,曾说:“你们等着瞧吧,他 会走的,他只是在等待时机,他在等候罗马的命令”;而在我以往多年的论证和谴责之后,我终于真的离开了圣公会而投向罗马教会时,他们便彼此说道:“正如我们所说的:我们早知道会这样。”
这就是二十年前广大群众的心态,他们对正在发生的事情,只取一种外在的、常识性的看法。而这种情绪,部分作为传统,部分作为其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当然,我认为就我自己的情形而言,在我现在不得不为自己辩护的时候,这正是妨碍我获得善意倾听的巨大障碍。我现在不仅是一个极不英国的宗派的成员——人们认为这个宗派的宏大目标是消灭新教和新教教会,而一般人又以为它的进攻手段是肆无忌惮的狡诈和欺骗——而且,我当初怎么会同罗马教会有任何关系呢?是我,或者我的见解,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我在牛津,in gremio Universitatis〔在大学的怀抱中〕,怎么会以那一身十足的教宗派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呢?面对种种警告、预言和对我的指控,我怎么敢、我又怎能问心无愧地坚持走在一条稳步通向、并最终抵达罗马宗教的道路上呢?而且,既然很久以前我曾被人信任,却被发现有亏,那么如今我又怎能被人信任呢?
这才是我的指控者对我的指控的力量所在;——不是他从我的著作中罗织的那些弹劾条款,那些我可以轻易将之碾为齑粉,而是法庭的偏向。是那种气氛;是四周的那种震荡,它将回应他关于我不诚实的大胆断言;是那种对我的先入之见,它想当然地认为,当我的推理令人信服时,那不过是机巧,当我的陈述无可辩驳时,总有什么东西被藏在了看不见的地方,或者藏在我的袖子里;是那种似是而非却又残忍的结论,人们很容易贸然得出它:被归咎的多,真实的也必定多,一个人应受责备,比许多人错怪了他更为可能;——这些才是我所要与之战斗的真正敌人,也是我的指控者向之示好的援军。
好吧,如果可能,我必须冲破这道针对我的偏见的屏障;我想我能够做到。当我初读那本控告小册子时,面对如此一大堆歪曲、如此一股猛烈的敌意,我几乎绝望了,不知如何才能有效地应对。先答复一点,再答复另一点,把它那一整圈的谩骂逐一过一遍,又有什么用呢?等我答到第二点时,我对第一点的答复早已被遗忘了。为了驳斥起诉书中的各项罪状而拿出几十条各不相同的原则或观点,又有什么用呢?这样的反驳只会以其数量之多、种类之杂,使读者困惑和苦恼。有什么希望能把本应自由铺展成半打卷册的内容,压缩成一本篇幅可读的小册子呢?除了耗费无穷无尽的篇幅之外,又有什么办法能纠正哪怕其中一条——用我的攻击者自己的话说——“单单一句顺带的暗示”,即那些他“用指尖”向我“投来”的暗示呢?
所有那些单独的指控,其力量都在于它们是同一项重大非难的例证。他早已有了一个确定的观念,用以照亮他的全部材料,给它打上一种力量的印记,并以一种解释赋予它生机。他称我为 骗子,——这是一项简单、宽泛、易懂的控告,在英国公众看来也是一项似乎可信的控告;而对我来说,要逐条详细作答,以理由一答指控一,以理由二答指控二,以理由三答指控三,如此把指控与答复的整个串列逐一过一遍,每一答复又都独立于其余答复,那么就任何有效的结果而言,这无疑是徒劳无功的。我所需要的,是在我的辩护中有一种与之相对抗的统一性,而这又到哪里去找呢?在《圣经》预言的注释者身上,我们看到了我所坚持的那条原则的一个例证;即,即使是对神圣经文的错误解释,也比毫无解释要有力得多;——比如,对《启示录》中异象的某种解读,何以能萦绕于心(我在自己身上就发现是这样),因为它向我们开启的见解是确定的、客观的,尽管已有最充分的论证表明,它其实毫无资格要求我们接受。读者会说:“这预言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呢?”正如我的指控者问道:“那么,纽曼博士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思索了一番,看到了走出困境的一条路。
是的,我对自己说,他的问题恰恰是关于我的 意思;“纽曼博士是什么意思?”它所指向的,正是我的沉思早已把我引向的那个方向。他问我是什么 意思;他最终要问的,不是我的言辞,不是我的论证,不是我的行动,而是那个我借以写作、论证和行动的活生生的心智。他问的是我的心灵、它的信念和它的情感;他将得到答复;——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我,为了我所信奉的宗教,为了我所忝列其中的神职界,为了我的朋友和我的敌人,也为了那既非朋友亦非敌人的广大公众——他们是善意的旁观者、爱好公平竞争的人、怀疑的盘问者、感兴趣的探询者、好奇的看客,以及对结果虽无关切却并非漠不关心的纯粹陌生人,——为了所有这些人,他将得到答复。
我的困惑持续不到半个小时。我认清了自己必须做的事,尽管我对这项任务以及它必然带来的自我暴露都感到畏缩。我对自己说,我必须给出我整个一生的真正钥匙;我必须表明我是什么,好让人看出我不是什么,好让那个代替我在那里胡言乱语的幻影消失。我希望人们认识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穿着我的衣服的稻草人。错误的观念固然可以用论证来驳倒,但唯有真实的观念才能把它们驱逐出去。我要战胜的,不是我的指控者,而是我的审判者。我确实会逐一答复他对我的指控和批评[1],免得有人说它们是无法答复的,但这样的工作不会是我答复的宗旨和实质。我将尽可能地展示我的心灵史;我将说明我从何处起步,每一种见解是由于什么外在的启发或偶然的事件而产生的,它们在多大程度上、以何种方式从内部发展,它们如何生长、如何被修正、如何被结合、如何彼此冲突、如何改变;我还将说明我对它们持何种态度,以及我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在多长时间内认为,我可以一面持守它们,一面与我所作的教会承诺及我所处的地位保持一致。我必须表明——这正是实情——我所持守的、并且多年来一直持守的那些教义,(就人而言)部分是由新教朋友的提示教给我的,部分是由书籍的教导教给我的,部分是由我自己心灵的活动教给我的:这样,我就能解释那个在许多人看来如此奇怪的现象:我竟会离开“本族本父家”,去投奔一个我曾经心怀恐惧而避之的教会;——在他们看来是多么奇怪啊!仿佛一个历经如此多的世代、在如此多的民族之中、在如此多样的社会生活之中、在如此相反的阶层和境况的人们之中、并经历了如此多的政治和社会变革而依然兴盛的宗教,若不借助过程中的欺诈和经院的诡辩,就不能折服理性、征服人心似的。
我在半小时之内为自己拟定的计划,在十天之后下定了决心。然而,要实现我的计划,我面临许多困难。我如何能在合理的篇幅之内说出一切必须说的话呢?再说到我叙述的材料;我没有自传性的笔记可供查考,对于当时引起反感的某些论著或书册,也没有书面的说明,对于具体的事务或谈话,几乎没有任何记录,而对于我不时据以行事的情感或动机,恐怕也很少有当时的备忘录。我有大量朋友的来信,以及我给他们的若干回信的副本或草稿,但它们大部分未经整理;在整理之前,它们数量太多、种类太杂,一时之间甚至无法为我所用。至于我已出版的那些书,倘若我对它们了如指掌,它们在许多方面都会对我有用:但我写作它们时虽然煞费苦心,一旦它们脱手,我便很少再去想它们,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我最后一次读它们,就是在校阅它们的最后一批校样的时候。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概述自然是不完整的。我现在是第一次把我的历程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这是一次初步的尝试,但我相信,它不会包含任何严重的或实质性的错误,因而就我写作它的目的而言,它将是够用的。凡是我没有清晰记忆、或没有某种书面记录、或没有某位朋友的佐证的事,我都不打算在其中当作确定之事写下来。全国各地有足够多的见证人可以核实、纠正或补全它;况且,除非已被销毁,我自己的信件也多的是。
此外,我打算只作个人的和历史的叙述:我不是在阐述天主教教义,我所做的无非是解释我自己,以及我的见解和行动。我希望尽我所能,只陈述事实,不论它们最终被断定为对我有利还是对我不利。当然,对于我所要引述的细节是否必要、是否恰当、是否有价值、是否有品味、是否合乎宗教上的审慎,读者之间将有足够的余地作出相反的判断。我可能会被指责为小题大做,离题万里,纠缠于不相干或可笑的细节,自吹自擂,引人跌倒;但在这件事上,比在其他任何事上都更甚,我有责任依循我自己的光照,说出我自己的心里话。以自我为中心,对我来说一点也不愉快;因此而受到批评,也不愉快。向尊卑老少揭示我自幼年以来内心所经历的一切,并不愉快。让每一个肤浅或轻率的争辩者因知晓我最私密的思想——我甚至可以说是我与我的造物主之间的交往——而占我的上风,也不愉快。但我不喜欢被人当面称为骗子和无赖;倘若我容忍这一点,我便没有尽到对我的信仰或我的名誉的责任。我知道我没有做过任何应受这种侮辱的事;如果我能证明这一点——我希望我能——我就不必在意这一过程中所附带的种种烦恼了。
[1] 这已在附录中做到,附录中较重要的部分保存在注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