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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 · v0.1 · 2026-10-04

第3章:转型革命

西蒙·苏特吕蒂、斯特凡·梅雷茨 · 2023 年原著 · 全书中文初译AI 辅助初译,未经人工终校第 5 / 11 单元

此前,我们讨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转型理论。现在,我们要具体说明:为了使解放过程成为可能,转型理论必须考虑什么、包含什么。我们用“转型革命”(transvolution)一词指称一切旨在超越资本主义的转型理论(参见图3.1,原书第74页)。我们并不企图提出一种完美的理论。我们的目标,是为不同的转型革命理论开辟空间,并提出一些可称为“转型指南”的东西。我们的概念和术语意在创造一片活动场地,让诸多理论在其中驰骋、相互批评、不断完善。我们自己的转型革命方案——萌芽形式理论——将在第7章介绍。

为什么取名“转型革命”?有两个原因:一个关乎内容,一个关乎策略。从策略上说,这个词在转型讨论中几乎没有被使用过,因此其内容尚未定型。从内容上说,转型革命结合了转型与革命这两个观念,把过程、断裂和建构的重要性联系在一起。

在德文版中,我们使用的是“扬弃”(Aufhebung),而非转型革命。不过,扬弃在德文中就已显得抽象、颇为牵强,在英文中更是如此。另一方面,扬弃确实把转型的不同意涵汇聚在一起。Aufhebung 是一个包含三个方面的哲学概念:某些东西终结了(消除),某些东西延续下来(保存),还有某些东西被提升到质上不同的新层次(发展)。 社会形式发生质变时,发生的恰恰就是这些事情:断裂终结旧社会形式的某些要素,例如→排斥逻辑(原书第17页)与价值增殖的强制要求。不过,变革过程也保存某些要素,例如知识基础、消费资料以及某些生产/再生产方法。另一些要素则被提升到更高的发展层次:包容性关系转化为包容逻辑,自愿的生产/再生产联系得到普遍化,其潜能得到扩展,等等。但是,尽管扬弃在哲学上可能恰当,转型革命听起来还是更引人入胜。

图3.1 转型理论的不同类型

图中文字: transformation theories=转型理论;interpersonal transformation=人际转型;political, state-based transformation=政治的、以国家为基础的转型;transvolution theory=转型革命理论。

本章将考察转型革命理论的目标与路径:解放。我们会发现,解放过程必然同时关涉个人、社会与集体。这一区分要求转型具有特定形式。尤其关键的是,在社会断裂发生之前,新的社会形式就必须已经得到充分塑造。我们的基本问题是:一种新社会形式的建构过程,如何能够从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开始,却仍然超越这一社会,创造自由社会?本章将引入早期形式、社会构成潜能、社会普遍化等术语,帮助回答这个问题。最后,我们将提出一种构成新社会的转型革命,把它作为新的转型范式。

1 转型革命的目标与路径

转型革命的目标是人的解放。转型革命理论首先追问:自由社会如何能够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然而,要讨论路径,就必须先在范畴层面规定目标。现在我们就来做这件事。

1.1 目标:解放

解放运动远未就解放的真正含义形成普遍认可的理解。人们从伦理上论证它,从心理学上研究它,或者干脆把它留作空白,视为一种尚未界定的“与自由相连的希望微光”。它在自由、喜悦、解放、发展、免于统治、人的潜能等观念之间游移。不过,在原则上,解放运动共享一个假定:没有统治的社会是可能的。要真正论证这种可能性,而不仅仅把它当作公设,恐怕需要另写一本书。因为解放理论迄今只在局部对这一可能性作出过论证,从未进行系统论证。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接受这一公设,再用得到认可的描述性规定充实它,已经足够。

自由社会“追求的是每个人都被剥夺了的东西:一种不仅是私人的、偶然的,也不以他人不幸为基础的幸福”(Schimmang 1979,英文由 M.R. 译)。它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Marx and Engels 1848)。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们不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原书第113页);社会按照我们的需要塑造,我们可以毫无恐惧地彼此依赖。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人的自由不建立在他人的不自由之上;社会遵循“各尽所能,按需分配”(Marx 1875)的原则,实现人的潜能——过一种没有统治的生活。

作为摆脱束缚的解放,既是目标,也是过程。它是通向自由社会的过程。抵达自由社会并不意味着解放完成了;在那一刻,解放获得的是一个质上全新的基础。从此,解放可以在有利的、支持它的条件下发展。转型革命理论试图从概念上把握从资本主义走向这一自由社会的过程。在这里,区分解放的三个层次十分重要。

1.2 解放的三个层次

解放并不只属于个人、社会或集体中的某一个层次。解放运动一再只关注其中一个层次:个人的解放——通常被理解为精神上的解放。另一些运动只追求社会变革,忽略个人和集体的方面。

还有一些运动试图在地方共同体的直接环境中克服统治。但是,三个层次彼此交织。它们并不各自独立存在,尽管我们可以在分析上将它们区分开来:

  1. 解放是个人的。每个人只能自己解放自己。
  2. 解放是社会的。人们只能在社会的框架内解放自己。
  3. 解放是集体的。我们只能在自身直接生活环境的背景中解放自己。

合起来说:我们只能亲自,在社会之中并同社会一道,在自己的直接生活环境之中并同这一环境一道解放自己。下面我们要论证这一命题。

解放并不作为某种抽象的、与我们相分离的东西存在。它是具体的,因此也是个人的。它直接涉及每一个具体的人,直接涉及我们。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克服统治。自由意味着发展我们的个性、需要、潜能与能力。但是,只有我们自己才能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需要,没有人能替我们承担这件事。这意味着,没有人能够解放另一个人。解放是个人的任务,但它依赖于我们的行动空间。

我们出生在某个特定社会中,我们的需要也在其中形成;因此,我们的需要总是反映着某种社会形式。今天,我们的需要是在排斥条件下形成的。由于不断担心被排斥、失去自由,我们产生了强烈的安全需要。而且,这也是人们常见的、想要对别人拥有→权力(原书第4页)的需要的基础。如果别人有充分理由以牺牲我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试图控制和支配他们就是有道理的。然而,这并不是一种普遍的人类需要,而是取决于特定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从根本上塑造着我们的需要。统治被写入我们自身,我们将它内化了——而且具有双重含义:既体现在我们如何支配自己,也体现在我们如何支配别人。因此,我们会在需要这种如此私人的事物中发现统治。如果我们想消除它,解放就也涉及我们的需要。我们将发展出新的需要,而旧的需要会变得不那么重要。这是一个细致微妙的过程:理解自己、改变自己,并找到自我发展的新形式。今天,我们有充分理由推迟、调整或者压抑自身的一部分需要。这种自我压抑、自我调适与自我约束,帮助我们在现有社会中生活下去,也给予我们每天违背自身需要而行动所必需的纪律。

这种纪律使我们能够“振作起来”“坚持到底”“控制自己”。由于我们的心理机制具有保护我们的善意,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自我调适的大部分,也没有意识到由此产生的、指向自身的敌意(参见原书第121页);因为我们已经把令人不适的、自我调适式的自我处置交给了无意识。然而,不适并没有消失;它一再以模糊不安、不满、悲伤或者徒劳感的形式重新浮现。在今天的条件下,自我施加的约束和习得的条件作用具有合理性,因为它们维持着我们的行动能力(参见原书第118页)。为了识别并逐渐摆脱它们,我们必须建立不再助长它们的条件;这样,我们就不再需要它们了。

起初,我们只能在集体的、人际的层次上改变自己的行动条件。我们可以开辟新的社会空间。然而,我们也把全部需要、全部习得的条件作用,以及由此而来的全部内化统治带入其中。在集体实践中,我们经常遭遇仍在延续的排斥形式,例如性别歧视、种族主义、竞争等。尽管如此,我们总可以有意识地回应自己的需要和各种行动暗示。暗示和需要并不决定我们的行动。不过,只有当行动条件发生变化时,它们才会改变。在别人没有理由以牺牲我的需要为代价来行动的条件下,支配他人的权力需要就会减弱。这指向转型革命的关键方向:对条件的支配权。解放要求我们能够以没有统治、具有包容性的方式建立自己的生活条件,使合作不再被体验为对立。转型革命过程意味着越来越能够掌握条件,越来越能够按照我们所有人的需要调整这些条件——因而不再以排斥和统治他人为条件,不再抱着“只为我自己”的心态。

然而,条件不只是个人行动的结果。我们在直接的、人际的生活环境中体验它们,但它们实际上是社会过程的结果。换言之,社会无非就是我们生产*自身生活条件的框架。只有以另一种方式生产*这些条件,我们才能改变行动所处的条件;简言之,这需要一种新的社会形式。因此,个人解放总是包含社会解放。

强调解放的社会维度,带来一个重要后果:我们无法在人际关系、合租住宅、家庭、政治团体、运动、朋友圈、

共同体项目等领域中预先实现解放。这些社会领域仍由排斥性的社会条件所创造,并受到它们的侵染。无论我们彼此多么友善,人际之间的包容仍会被性别歧视、有酬劳动带来的压力、自我规训等侵蚀。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如果连身边的小环境都搞不定,整个社会又怎么可能行得通?”我们确信,情况恰好相反:只有当它在整个社会中行得通时,我们才可能拥有深厚的友谊和令人满意的生活空间/家庭。

改变生活条件的生产*形式,并不是在“那个”社会层面上发生的。社会不是可以抓在手里的物体,而是只能通过思想把握的构造。我们只能思考它,无法直接感觉或看见它。我们看到和感受到的只是它的作用,只能体验它的某一部分。但是,我们并不只是体验社会,我们也在建构社会。我们在社会中生产*自己的生活条件。由此,我们也再生产着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统治——通过每一次购买、每一个工作小时、每一段关系。这种生活条件的生产*发生在人际联系中。我们在这里生产/再生产社会,在这里生产/再生产自身的生活条件;也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尝试以另一种方式生产自己的生活条件。如果我们打算采用不同于社会所提示的方式,就总是在逆着既有社会联系行动。我们通过具体行动,试图实现不同目标、遵循不同逻辑,试图确立新的日常惯常形式。但是,只要这些行动没有改变社会层面,它们就仍然会受到矛盾与局限的侵染。如果某些空间使基于性别或肤色的排斥变得不那么合理,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就会减少。不过,只有当排斥别人普遍地、无一例外地失去意义时,排斥条件才会被克服。只有当我们日常的解放活动发生在自由社会之中,它们才真正能够发展出新的质。

2 转型革命过程的形式

2.1 先建构,后断裂

我们把转型革命规定为个人—集体—社会的解放过程。对我们来说,这不是猜想。人的解放必须全面而普遍,这是我们视为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常常在其他转型理论中看不到这种严肃性和一贯性。

对我们而言,认真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在形式与理论上导向一个后果:自由社会的社会重组需要一个建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得以发展,旧形式得到改造。它以人的需要为基础,因此只能由人们自己来完成。这种新社会形式不能简单地先行规划,然后付诸实施;必须在实践中尝试、检验和发展。在从旧社会形式发生转变——社会断裂或转折点——之前,新形式必须已经得到足够的发展。相比于“解放必须贯穿人类生活各个层次”这一认识,这个关于形式与理论的结论还不那么广为人知。因此,我们要给出充分而详细的理由。

转型为什么需要建构过程?我们生活在社会统治的条件下。这种统治渗入我们的需要与习惯,渗入我们感受、思考和行动的方式。它是一种被内化的统治;只有在不同的生活条件下,我们才能慢慢认清并克服它。这使解放成为一个试错过程。我们不知道自由的生活条件会是什么样子。由于我们不能设计或规划自由社会,也就不能简单地切换过去。自由社会的基础,是以包容且没有统治的方式,把我们所有人的需要中介起来。我们必须事先发展这些需要和条件。我们不知道哪些社会条件,哪些活动、生产、照护、居住、相爱与生活的形式,符合我们的需要。我们必须熟悉这些社会结构,按照自己的需要调整和发展它们。我们需要一个以学习、试验、创造、否定和建设为特征的过程;需要一步一步地取得对自身行动、生活和感受之条件的支配权。解放过程只能从小处开始,在紧密联系需要的过程中成长,直到最终真正能够全面地生产*我们的生活条件。到那个时候,解放过程就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

起初,建构过程是不稳定的、微小而有限的,无法生产全部生活条件,只能涵盖生活的一部分。新的条件只能逐步扩展,这些步子有时小些,有时大些。但这意味着,这一过程必须从旧社会内部开始。我们能够在这里迈出试探性的第一步,创造最初一批依照自身需要塑造的空间,无论它们是合租共同体、项目小组、营地、大学、罢工,还是其他形式。这些步子仍然充满矛盾,却已经受新的

社会逻辑支配——在我们看来,就是以包容的方式满足需要(参见第7章第3.3节)。当这个建构过程达到临界规模,覆盖社会生产/再生产的重要部分;当我们积累了足够多关于解放性结构和空间的经验,它就能够卷入整个社会。只有这时,它才能在社会转折点上超越资本主义,使自由的社会逻辑及其生产/再生产形式成为社会中起决定作用、占支配地位的逻辑。因此,社会转折点立足于此前的建构过程,并从中产生。

以国家为导向的断裂与政治化的建构

以国家为导向的转型理论并不接受这些基本前提。为了澄清区别,我们想概述它们关于社会断裂和社会重组的理论。在这些理论中,解放力量被设想为首先在旧社会内夺取国家统治权,以此实现社会断裂,建设不同的社会。然而,新社会此时还没有其他生产/再生产形式的经验,也没有以其他方式生产*生活条件的经验。探索过程本可以从此开始,可是已经没有时间进行自我组织、以需要为导向的建构过程了。现实要求迅速给出答案。因此,社会重组必然诉诸已有的塑造性制度。这项社会任务必须由政治与国家完成。于是,新的社会形式并不是以让需要充分展开的方式发展出来,而是被预先设计、以命令推行。如果一个正在自我解放的社会并非以人的需要为基础发展,这些需要就会继续被遮蔽、被压抑,人们则或多或少自愿地挤进新的社会形式。结果,是退回旧有的、熟悉的生活条件生产*形式。传统的统治形式在以国家为导向的转型过程之后继续存留。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转型理论意识到了这一点。最初的社会断裂之后,应该到达一个→转型中的社会(原书第51页):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Marx 1875)。不过,在转型中的社会里,建构过程的可能选项显然有限,而且必须预见到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可能出现的暴力行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这种以国家为导向的转型理论中,一个根本性的转型理论洞见已经隐约浮现:创造新条件的社会建构过程,不能发生在社会断裂之后。断裂只能建立在一种已充分发展、现实存在的社会替代形式之上。换言之,断裂的基础在于构成社会,而不在于构成国家。

3 社会转型革命的要素

建构过程如何能够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框架内开始,并为自由社会奠定基础?为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考察建构过程所要求的内容与质,然后再集中讨论它必须采取的形式。

3.1 早期形式与社会转型潜能

新的社会形式不会从天而降,它必须从之前的社会中发展出来。新形式构成了与旧社会的断裂。它并不只是强化旧社会的某些逻辑和结构,例如国家或民主;也不只是现有形式的数量扩张,而是推动社会条件发生质变。它从旧社会中发展出来,却立足于自身的基础,立足于一种根本不同的社会组织逻辑。这一新逻辑有能力建立新的社会条件,并取代旧的条件;简言之,它具有改变社会的潜能。这一潜能的实质是什么?

正如我们将在后文详细阐明的(第5章第2.2节),一种社会形式以两个要素为特征:第一,生活条件以何种方式被主动生产出来,即生产/再生产形式;第二,它以何种方式把所有人相互联系起来,即中介形式。因此,社会转型潜能包含展开新的生产/再生产形式与新的中介形式的可能性。只有当它的逻辑贯穿整个社会时,这种潜能才可能不受限制地展开。当新的生产*形式与中介形式尚未达到普遍化的层次、才刚刚开始发展时,它们便处于早期形式阶段。这是尚未展开的生产/再生产形式和中介形式,在一个“敌对”社会中取得的社会形式。早期形式并不是某个具体项目或者某个特定运动,而是一种可以有多种实现方式的形式。一切受新的生产*形式和中介形式支配的社会空间,都是早期形式的表现。此后,我们将用复数意义上的“早期形式”,简略指称同一种早期形式的多个具体实现。

要从概念上把握一种社会形式内部不同生产/再生产形式与中介形式的早期形式,有一个根本假定:任何社会都不是一个完全一致的体系。它是一种混合体,是多种生产/再生产形式的混合,其中某一种占据支配地位、发挥决定作用、

拥有霸权。这种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再生产形式,按照自身逻辑组织整个社会,并把这一逻辑强加于其他领域和形式。在资本主义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再生产形式占据主导地位,并起决定作用。其剥削、竞争和排斥的逻辑,为其他一切领域设定框架。不过,许多领域也有自身的逻辑和目标,例如再生产与照护、政治、文化等。最初,早期形式只能在资本主义的某个夹缝中出现。为了使不同的社会形式得到发展,它必须从那里扩展开来,并获得普遍化。

把早期形式理解为一种能够改变社会的社会形式,使我们可以重新表述转型革命的出发问题:资本主义中的自由社会早期形式是什么,它如何能够普遍化?换言之,在资本主义中发展起来的、具有社会转型潜能的生产*与中介的社会形式是什么,它又如何能够普遍化?按照我们的论证,一切转型革命理论都必须识别这种早期形式。由此产生两个问题:新社会如何能够从早期形式中出现?为什么早期形式能够导向自由社会?第一个问题追问早期形式与新社会之间的联系,第二个问题追问早期形式在内容上的质。

新社会如何从早期形式中出现?

我们在前面提出,早期形式必须已经以尚未实现的潜能包含新的生产/再生产形式和中介形式。根据我们的社会理论分析(第5章第2节),我们认为中介形式是决定性要素:社会中介若改变,生产*也必须改变。反过来,另一种生产*形式——例如更生态、更具社会性、受到更少控制的生产*——却不一定会导向新的中介形式。生产*必须始终面向中介。因此,普遍化的交换导致资本主义生产——讲求成本效率、以价值实现为导向,等等。[1] 所以,我们的转型革命理论着重追问社会中介形式如何改变。其他转型革命理论或许会对早期形式的问题给出不同答案。

名称本身已经有所提示:早期形式存在于其全部潜能显现之前。因此,新的社会动力从不会在早期形式中完整出现;它只部分存在,其潜能尚未实现。不过,无论这一新的质是什么,它都处于支配地位。它塑造早期形式,规定其他要素必须服从的逻辑。例如,具有解放作用的早期形式中可能仍存在货币和交换,但它们并不占支配地位。为了在资本主义中生存,它们或许必不可少,却从属于另一种逻辑,例如满足需要。随着早期形式扩展,这些不起决定作用的要素不断被压缩。早期形式的普遍化将创造一个社会:在其中,新的质不再是饱受挤压的异乡人,而成为社会的引领者、决定性因素。必须再次指出,早期形式与社会形式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开放的。转型革命理论可以用不同方式说明这一过渡。

哪种早期形式能够创造自由社会?

如果一种早期形式只能让人们在资本主义内部获得更多力量,而不能超越资本主义,那么它就没有解放潜能。要理解具有解放作用的社会形式,就必须把握其发展的系统性目标。因此,任务在于弄清解放意味着什么。除非我们能够从概念上把握自由社会的基本特征,否则就无法规定何为新事物、何为改变社会的能力,也就无法规定能够创造自由社会的早期形式。所以,我们需要一种得到论证的乌托邦。它不是装点门面的幻想图景,而是对自由社会基本特征的思考。这里涉及的是在范畴层面理解自由社会的乌托邦(参见第4章),而不是描画一幅描述性的图景。没有乌托邦,就不可能有转型革命理论。只有清楚地理解目标,我们才能理解路径。

由此,我们来到了转型革命的根本问题:资本主义中的自由社会早期形式是什么,它如何能够普遍化?围绕这一问题,有两种讨论:乌托邦讨论处理自由社会的特征;转型革命讨论则追问早期形式是什么,以及它如何能够超越资本主义。

对乌托邦过敏的转型理论——也就是拒绝思考乌托邦的理论(→对乌托邦的排拒,原书第97页)——面临一个巨大

难题:如何界定能够创造新社会形式的转型潜能。这带来一种危险:否认社会转型潜能的重要性,径直用旧有资本主义形式内部的变化替代它,例如民主化或→国有化(原书第50页)。传统改革与革命理论积极面向国家时,就已经存在这个问题(参见第2章第2节)。大多数现代国家批判型转型理论,也没有把握改变社会之潜能的重要性,或者走上了歧途,因为它们没有一贯地从概念上处理早期形式与所期待的新社会之间的联系。只有规定自由社会,并分析具有解放作用的早期形式与自由社会之间的联系,才能辨明早期形式是否确实承载了解放潜能。聚焦于稀缺的乌托邦,会在技术发展中寻找早期形式;相信中央计划的乌托邦,会寻找以国家为导向的早期形式;我们的乌托邦,则在人与人之间的新关系中找到其早期形式。

3.2 社会普遍化

具有解放作用的早期形式,如何能够在社会中取得主导地位?它的具体实现如何能够走出夹缝,不再只是逃避资本主义现实的美好避难所,而成为解放性的“跃入历史自由苍穹之下的一跳”(Benjamin 1940,第701页,英文由 M.R. 译),让我们能够按照需要——也就是自由地——建立自己的社会条件?转型革命理论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实现过程基本上由两个阶段组成:在社会断裂之前的第一阶段,早期形式在旧社会内部扩展;在第二阶段,它们取得普遍性,成为社会中的支配性形式,这就是社会断裂。这两个阶段——在资本主义内部扩展,以及与资本主义断裂——都必须在转型革命理论中得到充分把握(参见图3.2)。

图3.2 具有社会构成作用的早期形式及其实现阶段

图中文字: Constitutive early form=具有构成作用的早期形式;expansion in capitalism=在资本主义内部扩展;Break with capitalism=与资本主义断裂。

在资本主义内部扩展

具有解放作用的早期形式为什么会在资本主义内部扩展?又会如何扩展?许多思想和理论试图回答这些问题。最流行的一种答案,联系着一种技术希望;各个世代的解放理论家,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者,一直对此有所追求。资本主义凭借巨大的创新能力,被设想为会逐渐使人的劳动变得多余,从而让必要劳动量的持续减少与福祉的增加相伴而行。按照更有雄心的说法,终有一天,人们几乎无须成本就能获得财富(参见 Rifkin 2016)。以自愿贡献而非被迫劳动为基础的项目,将逐步占据社会版图。自由的实现仿佛近在眼前(参见“技术乌托邦”,原书第102页)。这些以及其他关于扩展的希望确实存在,必须加以讨论。我们自己的理论将在后文介绍(第7章)。这里可以先透露一点:这个问题并不好回答。不过,我们认为,在资本主义内部的扩展,建立在主动生产*生活条件的新形式之上。我们也是探索者,并希望与大家共同取得成功。

与资本主义断裂

社会断裂是一个转折点,是根本改变,是翻转。它意味着旧有的社会生产/再生产逻辑与中介逻辑的终结,以及新社会逻辑的建立。它也被称为“社会转折点”,因为断裂可能出乎意料地突然发生。社会忽然“倾转”到一种新的形式。改变社会的断裂,是转型理论的核心:这些理论试图解释,质变如何能够在资本主义内部发生,并打开通向自由社会的道路。以国家为导向的转型理论设想了一场断裂。我们则认为,断裂产生于社会建构过程的基础之上。

不过,这并不预先决定断裂具体以何种方式发生。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断裂之前存在一个社会建构过程。尽管如此,一些转型革命理论家仍认为,最终断裂将采取革命的形式,会发生突然的、很可能武装化的起义。另一些构想则预期缓慢、漫长、改革式的过渡。

4 转型革命作为新范式

上述转型革命,是试图超越以国家为导向的资本主义转型旧范式,在一种新的社会范式中发展转型理论。以国家为导向的范式聚焦于

取得统治权。这使形式问题——“资本主义中的自由社会早期形式是什么,它如何能够普遍化?”——退居背景。但是,社会形式的质变恰恰是转型理论需要解释的,是它的研究对象。以国家为基础的转型理论也回答这个问题,也考察其中一些方面;但它们回避把个人—社会解放当作建构过程来处理。因此,转型革命的新范式实际上只是回到它自己的对象,回答如何建构自由社会这一问题。这样看来,转型革命范式其实不是新范式,而是唯一适用的范式。不过,我们仍愿意称之为新范式,以便明确标出一个讨论空间:在其中,转型的理论基础是清楚的。简言之,关注形式问题,而不是→统治(原书第49页)。正如前面解释过的,我们用“转型革命”指称基于这一范式的理论。

4.1 跳跃着前进

我们曾把改革比作逐步登山,把革命比作跃过峡谷(原文参见第2、3、4章)。转型革命范式把改革的过程性与革命的断裂结合起来,把登山与跳跃结合起来。转型革命把转型看作跳跃着迈进。我们需要过程,但过程必须超越旧逻辑,必须体现跳跃和断裂。正如本章开头所说,亲爱的读者,我们并不打算端出一套完美的转型革命理论,要求你决定赞成还是反对。相反,本书首先意在打开转型革命理论的空间。这个空间也容得下不同的、甚至彼此冲突的理论。这个空间才是我们所重视的,也是本书真正的目的。为其划定框架的理论支柱——转型革命理论(第3章)与范畴性乌托邦理论(第4章)——是我们的根本贡献。我们本来可以把这一空间绑定于自己的转型革命理论,即萌芽形式理论(第7章),以及自己的乌托邦理论,即公地主义(第6章);但我们不想预先规定解放应如何被理解。本书一边提供具体框架,一边邀请大家思考人的解放。我们的具体理论运用,只是在这一空间中前进的一些建议性步子。

5 小结

旨在超越资本主义的转型理论,就是转型革命理论。它们的关键问题,是自由社会如何从资本主义中出现。我们的结论如下:

  • 人的解放是个人的、社会的,也是集体的:每个人都必须亲自进行,但它只能在社会之中并同社会一道发生,也就是在具体、直接的条件中,以人际方式发生。
  • 因此,解放过程必须是一个以需要为导向、由人们自己创造的社会建构过程。
  • 建构过程从旧社会内部开始。
  • 自由社会从新的形式中出现;这些新形式必须在社会断裂发生之前,已经得到充分发展。
  • 以国家为导向的转型理论无法从概念上把握这个建构过程,因为它们的目标是通过国家夺取统治权,然后再重组社会。
  • 建构过程必须具有改变社会的潜能。
  • 一种社会形式以其生产/再生产形式和中介形式为特征;因此,社会转型潜能必须体现新的生产*形式和中介形式。
  • 新的生产*与中介的社会表现、社会形式,就是早期形式。
  • 转型革命的基本问题是:资本主义中的自由社会早期形式是什么,它如何能够扩展到普遍层次?
  • 只有在范畴层面展开目标社会——乌托邦——才能规定具有解放作用的早期形式的内容。我们可以在范畴性乌托邦理论的范式内,从概念上把握这一点。
  • 早期形式通过由两个环节构成的实现过程,发展为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形式:先在资本主义内部扩展,再经过一次普遍化的社会断裂,导向自由社会。
  • 转型革命聚焦于转型理论真正的对象,即社会形式的质变,由此代表一种新的转型理论范式。
  • 通过转型革命理论,以及接下来提出的范畴性乌托邦理论,我们希望邀请人们进入一个理论空间,为思考人的解放提供场所。

参考文献

  • Benjamin, Walter. 1940. Über den Begriff der Geschichte[论历史概念]. 载 Walter Benjamin, Gesammelte Werke, Band 1/2,Hermann Schweppenhäuser、Rolf Tiedemann 编. Frankfurt/Main: Suhrkamp, 1991.
  • Marx, Karl. 1875. Kritik des Gothaer Programms[哥达纲领批判]. 载 Marx-Engels-Werke 19. Berlin: Dietz, 1973.
  • Marx, Karl, and Friedrich Engels. 1848. 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共产党宣言]. 载 Marx-Engels-Werke 4. Berlin: Dietz, 1973.
  • Rifkin, Jeremy. 2016. Die Null-Grenzkosten-Gesellschaft: Das Internet der Dinge, kollaboratives Gemeingut und der Rückzug des Kapitalismus[零边际成本社会:物联网、协作公地与资本主义的退场]. Frankfurt/Main: Campus.
  • Schimmang, Jochen. 1979. Der schöne Vogel Phönix. Erinnerungen eines Dreißigjährigen[美丽的凤凰:一个三十岁者的回忆]. Frankfurt/Main: Suhrkamp.

本章原注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