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一种设计政治制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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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后记提出一种制度设计理论。它或许能帮助那些希望亲自设计政治制度的人;也许他们设计的制度,比人民论坛以及第六章所述的其他设计具有更加明确的前景。
如 Rothstein(2011, 216)所指出的,制度可以是正式的,例如法律和行政结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例如普遍化的信任以及社会资本的其他要素。这里关注的是正式制度,并且提出:发明人民论坛时采用的方法,或许是设计这类制度的最有效方式。当然,人们是否接受这一建议,可能受到论坛能否在民主政治的现实世界中奏效的影响。如果论坛无法建立,或者建立后未能发挥作用,那么就需要继续尝试设计目的相似的制度,而这里阐述的方法或许能提供帮助。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经验已经表明该方法有缺陷,因此需要改进或替换它。尽管如此,它至少提供了一个起点。如果人民论坛取得成功,那么人们可能认为,这种方法已经开始证明自己的价值,并据此尝试设计其他正式制度。
思考论坛的设计,以及下文关于它如何产生的说明时,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很久以前没有人提出这一特定设计?”当人们意识到,指导这项方案的诊断基本上早已为人所知时,这个问题就显而易见了。诊断的第一部分,含混授权,不过是对政治代理人究竟是受命代表还是受托人的古老两难的一种重新解释。第二部分,过度政治竞争,早已得到广泛承认,但人们往往因为它能够产生动力、透明度和问责,而把它视为必要。至于第三种功能失调,过度妥协,至少从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强调民主永远无法支持治愈世界弊端所需的那种知识以来,它就一直令民主派忧虑(Shapiro 2012, 193–94)。因此,这一诊断的大致轮廓早已明显,相应方案也理应早在几十年前便有人构想出来。它不必等待电视、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等技术问世,因为可以设想,人民论坛只靠印刷媒体、广播和传统邮政这样的技术,就能够在大范围的管辖区域内运作。
第6.5.2节所述的全国规模创新数量极少,这也可能引出类似的问题:“为什么政治学几乎没有提出能够改善全省、全国民主功能的实用设计?”部分原因或许是,大多数人始终都在经历政府失灵,于是把它视为正常现象,而不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此外,某些公民视为政府失灵的特定政策或行动,在其他人眼中可能就是良好治理,那么问题究竟在哪里?即使确有问题,它似乎也已经有人处理过,因为人们做过许多设计更好民主政府的尝试,世界各地民主政府形式的丰富多样便是证明(例如 Lijphart 2012)。然而,这些不同形式也可以被视为在根本上相似,本书尝试的正是这一思路。民主政府根本改革之所以稀少,还有一个原因:实施它似乎不可能,因为多数在任政治人物支持当前制度,毕竟他们正是在这个制度中取得了成功。最后,构思这种改革似乎太难,因为目前并不存在得到公认的政治制度设计方法(见 Goodin 1996, 31,下文也将引述)。现在,我尝试通过描述构想人民论坛的过程,来消除这一不足。
这一方法是在设计产生之后,回过头来才辨认出来的。不过,它或许正因为是从设计制度的实际经验中推导出来,而具有价值。推导首先从辨认出曾使用的几种不同策略开始。这些策略并不出奇,在日常生活与研究中,人们广泛而经常地使用它们,因此把它们列为一种方法,似乎没有必要。然而,构成这一方法的,主要正是这些策略的运用方式。由于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关于如何设计制度的理论,它或许可以填补政治理论家罗伯特·古丁(Robert Goodin 1996, 31)所描述的空白:有关“设计问题本身的文献十分匮乏”,而且“对于制度——或者其他任何事物——被设计出来究竟意味着什么,鲜有分析;对于什么原则可以适当地指导这类设计尝试,分析就更少”。古丁发表这些评论的《制度设计理论》(Th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Design)一书,清楚地显示了这个空白:尽管书名似乎作出了承诺,其十篇文章却没有一篇提供如何设计制度的理论。相反,这些文章讨论的是制度应当履行的功能,以及人们对现实制度可以抱有什么期待,包括制度可能遭遇什么。这本书是剑桥大学出版社“制度设计理论”丛书的早期作品。许多年、许多卷之后,这套丛书依然没有出版一种基本的“制度设计理论”,换言之,没有提出一种如何设计制度的理论。
现在,本文尝试提出这样一种理论:五项策略对设计制度有用,而且也许既必要又充分,前提是按照特定的次序运用它们。
该方法的五项策略
第一项策略:利用现有信息
为了推动自己所属学科取得更大进展,政治学家乔恩·邦德(Jon Bond 2007, 904–5)提出了如下建议。
将政治学推进到下一个发展层次所需的革命,是理论的革命。艾萨克·牛顿爵士对物理科学的贡献,不在于他所做的基础研究,而在于他认识到,如何把物理学家已经知道的东西汇合成一种新的总体理论。我认为,政治学关于政治如何以及为何以现有方式运作,可能已积累了足够的信息,足以支持这样一种综合。
第一项策略遵循这一建议。我只使用既有信息来识别问题,并尝试解决它。我没有进行系统的经验研究,而是主要依靠专家对任何看起来相关的研究所作的解释。因此,这项工作跨越了多个学科,包括历史、生物学、动物行为学、政治学、公共选择、生态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心理学中的进化、社会和认知分支。在非学术信息来源以及我自己的政治与心理经验看起来可靠而且相关的情况下,我也用它们补充上述来源。
这一做法只有一个例外,属于第四项策略的一部分:检验潜在的解决方案,以提供新信息,显示设计过程是否需要继续;如果需要,又应如何继续。其中一种做法,是运用第二项设计策略:界定或重新界定问题。
第二项策略:界定问题
第二项策略是,必须审慎界定要解决的问题。对于政治问题,这可能产生一种定义,不仅提示解决问题是否需要新制度,还提示该制度的功能,进而提示其可能的设计轮廓。由此,定义就可能指向解决方案。最早在治理领域提出这一策略的,或许是设计与城市规划领域的两位专家霍斯特·里特尔(Horst Rittel)和梅尔文·韦伯(Melvin Webber)。他们认识到公共政策中普遍存在目标不清的现象,并认为,其原因是民主国家的公民开始“要求澄清目的”(Rittel and Webber 1973, 157)。作为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者,他们认识到:
寻找目标是规划的核心职能之一……寻找目标正成为一项格外棘手的任务……规划问题本质上是难解问题……理解问题所需的信息,取决于人们对如何解决问题的设想……因此,找到问题与找到解决方案是同一回事。(Rittel and Webber 1973, 160–61;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政治学家迈克尔·哈蒙(Michael Harmon)和公共行政专家理查德·梅耶(Richard Mayer 1986, 9)后来赞同了这种关于“难解”问题的看法:“事实上,选择对此类问题的某种定义,通常就决定了它的‘解决方案’。”其他人也对如何应对问题表达过类似判断,无论该问题是否可以被归为“难解”问题。例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指出:
仅仅提出问题,就远比解决问题更为根本;解决问题也许只是数学或实验技巧的事情。提出新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角度看待老问题,需要创造性想象力,并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QuoteWorld 2008)
政治学家伊恩·夏皮罗(Ian Shapiro,见 Topper 2007, 574)指出,政治研究对问题的具体界定,给予的关注少得令人惊讶。因此,“政治理论家的核心任务之一,应当是识别、批评并针对……问题的界定……提出可信的替代方式,而且要以能够激发新颖、有希望的问题驱动型研究议程的方式来做”(Shapiro 2005, 180)。
本书第一编致力于界定问题:首先从证据出发,观察问题的存在并描述其本质,然后运用更多证据,检验这一定义是否准确。
第三项策略:只利用必要且充分的信息
我的第三项策略,是努力识别并只利用完成手头任务所必需且足够的信息。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设计一种更好的政府形式,是要解决一个非常宽泛的问题。如果问题高度专门化,这项策略可能不必特别强调,因为解决狭窄问题时,无益岔开的机会往往较少。研究狭窄问题的人,通常需要在一个专门领域内寻找细节;而处理宽泛问题的人,可能需要跨越若干领域,寻找大尺度的模式或一般效应。专业化不仅可能培养关注细节的技能,也可能使人沉迷于细节;这样一来,对重大问题发生兴趣,并定期从细节中退出来,判断它们与整体图景有何关联的能力,可能既不受到重视,也没有得到培养。这或许可以解释政治理论家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 1991, 4)的观察:
专业化虽然并不必然导致知识碎片化,但在政治学及其相关学科中,情况似乎确实如此……我们对局部似乎知道得更多,对整体却知道得更少;而且,我们甚至有可能对局部也知之甚少,因为它们在整体中存在的背景和条件,已经从视野中消失。
Fung(2007, 443)后来强调了这一问题,指出专业化“已经成为思想的隔离,如今构成民主理论进步的根本障碍”。专业化产生了许多民主的理论模型,但正如 Graham Smith(2009, 10)所指出的:
任何〔民主制度的〕实用设计,都不可能现实地期待自己满足任何特定理论模型提出的全部严格要求……理论工作常常仿佛提供了民主政治的完整说明,但理论对我们的民主状况所作的分析,只是局部的……我们往往并没有发展出充分成形的民主理论,不论那样的理论会是什么样子……
2009年10月20日《纽约时报》C1版的一篇文章报道,多位杰出政治学家承认,他们的学科越来越难以显得与更广泛的社会及政治讨论相关。其中一位是哈佛大学杰出服务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Nye)。他警告,追求精确的动机已经压倒了追求相关性的动力:“危险在于,政治学正朝着对越来越少的事情说得越来越多的方向发展。”(转引自 Holmberg and Rothstein 2012, 1)2010年,英国和美国政治学协会的年会都组织专题小组讨论了这一问题。对于许多政治理论是否相关的怀疑,与古丁关于缺少基本制度设计理论——也就是没有明确提出设计方法——的担忧相互呼应。许多政治理论与现实脱节,这促使马克·沃伦(Mark Warren 2002b, 683)评论说,在世纪之交,民主参与方面的创新正在显示,“现实再次走在民主理论的前面”。
执行第三项策略,即只使用必要且充分的信息时,我利用第二项策略——审慎界定问题——来判断哪些信息必要且充分。把第一项策略“利用现有信息”与第三项策略结合起来时,我尽量减少对实验和观察数据细节的铺陈,以免因为关注过窄而错过模式。我尽可能借助了解技术细节的专家所作的概括与结论,来识别模式。
第四项策略:推与拉
公共管理与政策领域的两位学者埃里克-汉斯·克莱恩(Erik-Hans Klijn)和约普·科彭扬(Joop Koppenjan 2006, 158)指出,公共行政制度必须通过审慎实验来设计。
制度设计并非简单的活动。人们对制度设计的性质、过程及影响,了解得并不充分。制度设计是一个结果不确定的推与拉的过程……制度设计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
Klijn和Koppenjan(2006, 155–56)解释说,之所以部分需要“推与拉”,是为了适应受制度影响的各方之间的权力关系;原因在于,“制度场域中旨在改变网络规则的正式决策,将如何在网络内部展开的博弈中发挥作用,是高度不确定的”。这意味着,制度“设计依其定义就是不完善的,与其把它视为确定的设计,不如把它看作制度变迁路径的起点”(Klijn and Koppenjan 2006, 156)。这里把“推”理解为设计阶段,把“拉”理解为检验设计;因此,设计与检验之后,必须继续进行更多设计与检验,直到产生一个运作良好的设计。尽量提高每次设计尝试的有效性,就能减少设计—检验循环的重复次数。为此,第二项策略至关重要:必须审慎界定问题。
第五项策略:思想实验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 1998, 19)曾宣称:
如果你不愿意玩耍,就无法从事严肃的经济学研究。经济学……是各式各样思想实验的汇集;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称它们为寓言,其目的都是以简化的方式抓住经济过程的逻辑。当然,最终必须用事实检验观念。但即使要知道哪些事实相关,你也必须先在假设的情境中摆弄这些观念。
我的第五项策略,就是遵循这样的建议,运用思想实验。这种“玩耍”可以描述为应用想象力,或者在头脑中模拟现实的尝试;它不仅可能节省大量时间和开支,还可能鼓励人们开展原本根本不会去做的尝试。在本研究中,它的一部分用途,是完成第四项策略所要求的“拉”,也就是检验,因为在设计过程的这个早期阶段,还不可能在政治现实中进行实验性试验。如第6.4节和第7.2.12节所讨论的,这种实际运行的试验,需要相当大的政治投入和/或资金。第一编主要把要处理的问题界定为含混授权:它使公共意见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公共政策,但公众参与又过于不足,无法妥善处理政策的战术和战略部分。对政府失灵的这一描述,既塑造了设计的使命,也塑造了实现使命所采用的两项策略,并由此提示出设计的大体轮廓。第9.3节指出,这一设计无法在小群体中执行其策略,因为执行这些策略所依赖的动机,只会在非常大的群体中产生。不过,第一编和第二编的分析与综合,是迈向大规模试验的第一步,因为它们说明了为什么需要一种制度,以及哪种制度看起来最有机会完成所需功能。思想实验或想象力,对于走到这一阶段至关重要;因为如果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模拟一个设计解决问题的能力,或者识别设计弱点,并由此指向一个“更好”的设计,那么它就应当加快沿着Klijn和Koppenjan所说的“制度变迁路径”推进的速度。这是因为,在有必要进行任何昂贵、耗时且有风险的现实世界“拉”的活动之前,大量“推与拉”已经在概念层面完成。这里必须强调,一个“更好”的设计,不仅更可能比其他设计运作得好,而且也更容易实施。
作为科学的“推与拉”
制度设计中的推(设计)与拉(检验),本质上就是提出理论以尝试解释数据,随后收集更多数据来检验理论,然后重新提出理论、重新检验,如此往复。这个循环始于现有数据指出一个足够严重、值得尝试解决的问题。要着手解决,就先界定问题。由于界定是一种解释,而理论也是解释,所以对问题的定义,实际上可能就是对其原因的一种理论。如果这一定义及其所蕴含的理论指向的设计方案,被判断为不可能实施,那么这一判断就构成额外数据,指示我们应尝试以更有帮助的方式重新界定问题、重新提出理论。重新界定可能需要收集更多数据。如果新的定义或理论提示出一种有可能实施的设计方案,那么下一步就是检验它,而这又是一次数据收集活动。这种检验可以采取以下三类中的任何一种,或全部三种:第一,思想实验;由于其产生可靠新数据的能力有限,结果可能没有定论。第二,考察与该方案相似的现有制度的表现,以及与其预期环境相似的运行环境。第三,在该制度所针对的环境中,把看起来能够解决问题的制度建立起来并运行,观察它是否奏效。这些检验可能表明设计有缺陷;若是如此,所得数据便可用来指导再一次重新界定问题。
因此,Klijn和Koppenjan的“推与拉”,可以理解为这样一个循环:收集数据(拉),然后界定问题、提出理论、设计解决方案(推),再通过检验设计来收集更多数据(拉),接着重新界定、重新提出理论、重新设计(推),如此持续,直到找到一个足够有效的设计。这种观察—理论化—观察—理论化的迭代,当然就是科学方法,即“科学探究”的过程(Pigliucci 2010, 303–4)。按照理论物理学家李·斯莫林(Lee Smolin 2006)的看法,过去三十年对这一方法的忽视,正在使粒子物理学停滞。他认为,这种忽视是因为大多数物理学家过度专注于弦理论,减少了不同理论的提出,进而减少了理论之间的竞争。这从两个方面阻碍了观察—理论化—观察—理论化的迭代。其一,理论之间缺乏竞争,限制了观察性检验的多样性,而这些检验本来可能提供导向更好理论的信息(2006, 304–5)。其二,弦理论本身并不是真正的理论,因为它不可证伪,也不可“证实”,即无法确认一种只有该理论才会作出的预测(Smolin 2006, xiii–xv)。因此,一些怀疑者把弦“理论”贬称为“连错都算不上”:它并未提出能够证伪自身的预测。
20世纪初杰出的天体物理学家阿瑟·爱丁顿爵士(Sir Arthur Eddington, n.d.)强调了推和拉两者都不可少。他指出,单靠观察不足以开展有效的科学:“一个好的原则是,在提出的观察结果得到理论确认之前,也不要对它们抱有过分的信心。”因此,推与拉就是科学方法:借理论阐明观察的含义(推),再用更多观察加以检验(拉)。正是以此身份,它构成了我设计制度的方法的基础。推与拉组织着其他四项策略的实施。然而,在撰写本文时,“拉”,也就是通过观察来检验,仍有待以上述第三种方式完成,即在现实政治世界中,进行实际运行规模的试验。
在政治学中,对理论或设计进行“拉”、也就是检验,确实非常困难,这意味着研究常常转而考察越来越细的细节,产生理论,却不在现实世界中检验它是否有效,也不检验它是否针对那些重要到值得解释和解决的问题有效。这似乎正是上文在描述第三项制度设计策略时所讨论的、没有成效的专业化,它构成“民主理论进步的根本障碍”(Fung 2007, 443)。在一定程度上,Bond(2007, 905)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政治学关于政治如何以及为何以现有方式运作,可能已积累了足够的信息。”粒子物理学似乎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理论已经专业化到这样的程度,其实验检验往往不可能进行,或者极为昂贵;例如,大型强子对撞机2010年的预算是90亿美元。缺少检验,可能会掩盖一种理论无足轻重的事实,使研究者仅仅为了运用自己偏好的解题方法而发展它。如果检验这种理论,就可能显示所偏好的理论化方法并不充分,从而迫使人们寻找更适合任务的其他方法。政治学家唐纳德·格林(Donald Green)和伊恩·夏皮罗(Ian Shapiro 1994;Shapiro 2005)认为,理性选择理论家犯过这种错误。对特定方法,例如数学分析,或采用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强烈偏好,可能把学者的注意力吸引到那些看起来适合这些方法的问题上。然而,这也可能意味着,研究的是意义不大的问题,或者对重要问题的其他解释遭到忽略。检验一个拟议的解决方案,可能揭示这种偏向:如果检验表明它不是失败,就是无关紧要的成功,那么就可以重新评价问题,使其得到更具建设性的界定,或用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取代它。格林和夏皮罗要求研究必须由问题驱动,夏皮罗后来又要求研究也应当“由理论驱动”(Shapiro 2005;Topper 2007, 574);我的第二项策略,即审慎界定问题,遵循了这些要求。第四项“推与拉”策略通过不断检验问题是否得到妥善界定,帮助第二项策略。反过来,第二项策略又帮助第三项策略,因为建设性地界定问题,会指向解决它所必需且足够的信息。
完成推与拉
为了使“推”、也就是设计阶段尽可能有效,集体行动理论似乎至关重要,因为它应当有助于界定问题,进而提示能够解决问题的制度设计类型。然而,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 2007, 203)所指出的,实验是必要的,因为集体行动理论仍有待大幅发展。
集体行动理论研究的一项关键教训,是认识到多个层级的变量之间存在复杂联系:这些变量共同影响个人声誉、信任和互惠,而后者又反过来影响合作及共同收益的水平。因此,开展经验研究极具挑战……实验研究之所以成为检验理论的一种如此重要的方法,是因为它能够控制许多变量的设定,同时每次只改变一两个变量……人们不应考察所有潜在变量,而需要聚焦一条界定清楚但范围狭窄的关系链……然后就可以分析一组有限的、被假定具有强因果关系的变量……集体行动理论不仅是政治学家最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也是最具挑战性的主题之一。
奥斯特罗姆的看法强调了第四项策略的必要性:我们必须实验,设计并检验,也就是推与拉,直到做对为止。但如第9.3节所讨论的,本书第一编对问题的审慎界定,产生了一种改革民主政府的设计;它不太可能在缺乏政治影响力的实验群体,例如随机样本或小型社区中发挥作用。因此,在能够汇集资源、以整个政治共同体来检验它之前,就必须借助思想实验,或者可能借助计算机模拟,尝试进行检验。在本项目已经达到的阶段,依靠思想实验、纯粹在概念层面进行的推与拉,已经产生了一个看起来足够有希望的设计,值得付出代价,在现实世界中以一省或一国的规模开展一次试验,亦即一次“拉”。这样的实验提供了完成第四项“推与拉”策略运用的可能性;不过,为做到这一点,必须筹集所需的资金。
运用这五项策略
我从第一项策略开始运用这五项策略。现有信息表明,民主政府往往运转不良。20世纪80年代末,我从事两类工作的经历,似乎使这一点对我个人而言已很明显。一类是我作为公务员的职业工作。有二十五年,我是一名政府林业人员,从事自然资源商业及非商业利用的规划与管理。另一类工作,是我以个人身份参与环保事务,包括协助非政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运动。从这两个角度出发,严重的民主功能失调变得越来越明显,于是我运用了第二项策略,界定并重新界定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我采用第一项策略,利用可能进一步照亮问题的现有信息;同时运用第三项策略,努力确保所寻找的信息,对这一目的而言是必要且充分的。作为业余工作,这花费了许多年;回头看来,我想自己当时也已开始采用第四项策略,借助第五项策略——思想实验——来检验(拉)定义及其蕴含的解决方案类型(推)。也就是说,我会试着想象,自己当时关于解决办法的想法,是否既可以实施,又可能有效。正是在这种思路下,鲍勃·布朗和我讨论了某种类似公民发起公投的机制的必要性,致谢中已提到这一点。如果头脑模拟显示,我当时的方案要么极难实施,要么不太可能奏效,我就会遵循第四项策略,即重复设计与检验,再次尝试给出一个能够导向更有效设计的定义,也就是运用第二项策略。暗示我确实曾以这种方式工作的证据是,我同时提出了问题的定义及解决方案的设计。不过,这一点多年都不明显,因为看起来似乎只有设计被构思了出来。设计先被写下来,也就是现在第二编所展开的内容;大约十五年后,问题的完整定义才被写在纸上,见第一编。然而,当我写出这一定义时,过程如此顺畅,显示它无论对错,都早已在我头脑中充分成形。因此,第四项策略,即反复“推与拉”,协调着其他四项策略的运用,同时产生了问题的定义和解决问题的设计。定义中包括对那些看起来构成问题一部分的政策议题特征的分类,见第4.1节。目前只是思想实验提示这一设计可能有效,因此下一步必须是现实世界中的实验。如第9.3节所述,这种“拉”要求在省或国家之类的政治共同体中运行该设计,并持续到预期开始产生结果所需的时间。
当然,我关于自己使用了这五项策略的解释,并没有得到充分证据的支持,而且假定无意识思考发挥了很大作用,例如,在界定和重新界定问题、从某一定义推导某一设计,以及判断哪些信息对于“推与拉”必要且充分等方面。不过,在强烈的问题解决愿望驱动下,无意识思考能够发挥效用,这一观念早已确立。一个世纪以前,法国博学家亨利·庞加莱(Henri Poincaré)就把它纳入他关于如何解决困难问题的四阶段描述。四个阶段是:有意识思考、无意识思考(酝酿)、顿悟,然后是验证。科学史家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 2010)认为,这是我们拥有的最好的创造力模型。他指出,创造力专家、心理学家爱德华·图卢兹(Edouard Toulouse)亲自对庞加莱进行心理分析后,认可了这一看法。其他科学家,例如爱因斯坦、亥姆霍兹和海森堡,也以相同方式描述过自己的解题过程。爱因斯坦强调,创造性想象力与不懈坚持都十分重要;著名数学史家霍华德·伊夫斯(Howard Eves)赞同这一点,指出“解题高手必须同时具备两种互不相容的品质:永不停息的想象力,以及耐心而顽强的坚持”(转引自 Singh 1997, 225)。
作为制度设计理论的方法
我们已经看到,“制度设计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Klijn and Koppenjan 2006, 158);“有关设计问题本身的文献十分匮乏”(Goodin 1996, 31);而本应指导政治制度设计的集体行动理论,“不仅是政治学家最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也是最具挑战性的主题之一”(Ostrom 2007, 203)。Graham Smith(2009)的《民主创新》(Democratic Innovations)是剑桥大学出版社“制度设计理论”丛书中较新的一部作品。尽管它没有提出如何设计政治制度的理论,但它通过提供一种评估制度能力的框架,向这个方向稍稍推进了一步。在界定/理论化/设计—检验,再界定/再理论化/再设计—再检验,如此循环的过程中,这样的框架对于检验,也就是“拉”的阶段,是有用的,甚至可能不可或缺。无论检验是在现实世界中试行制度,还是仅以思想实验主观评估设计的能力,这一点可能都成立;本书第六章就是采用根据Graham Smith的框架改编的框架,对四种设计作了这样的评估。
Goodin(1996, 40)推荐制度设计应具备的若干理想能力之一,是我们应当“以使制度具有灵活性的方式来设计它们……允许‘干中学’,并随着时间推移而演变。因此,我们可以说,可修订性是制度设计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偏好某一设计而非另一设计时,这可能是非常有用的标准;但我的第四项策略,即界定/理论化/设计,然后检验,接着重新界定等等,可以被视为更为根本,因为它可能指向若干设计,然后再根据可修订性等属性,对这些设计的适宜程度进行排序。理解第四项策略根本性的另一种方式是:它鼓励用重新界定该制度原本意在纠正的问题而产生的另一个设计,替换运作不佳的设计。这可能意味着,新设计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不可能仅靠修订被替换的旧设计而得到。古丁的“可修订性”,把设计所应具备的能力与产生设计的方法混在了一起;而我的第四项策略及其他四项策略,只关注方法。
我的制度设计方法,也可能有助于解决戴维·赫尔德、阿肯·冯(Archon Fung)、格雷厄姆·史密斯及其他人所观察到的问题:专业化可能阻碍某些社会科学的理论进步。这一方法的迭代过程,可能通过每次循环都检查狭窄关注是否有用,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可能的,因为该方法先产生一种定义/理论/解决方案,再在某种意义上检验它,以发现不足;这些不足又可能引出新的定义/理论/解决方案,然后再检验,如此持续,直到取得足够的进展。因此,理论化的意义、相关性和有效性不断受到检查。循环始于对问题的识别,而现有信息提示问题的存在,这是第一项策略;接着审慎界定问题,这是第二项策略。界定应当澄清问题是否重要,同时提示一种可能导向解决方案的原因理论,换言之,一种看起来相关而有效的理论。定义也有助于显示哪些信息对于解决问题必要且充分,因此,界定帮助第三项策略的实施。这个界定/理论化/设计解决方案的阶段之后,是检验阶段;最初,检验将局限于思想实验,即第五项策略。两个阶段不断重复,也就是第四项策略,直到检验表明已经构思出一个充分的解决方案。每次重复都应当改善问题定义、原因理论、解决方案设计,以及为推动这些改进而收集的信息的相关性和有效性。
思想实验似乎太容易受研究者个人想象方式的影响,因而不适合这一程序;不过,它应当促使研究者走出自己的专门领域,看看自己的定义、理论、设计方案以及信息收集,在“整体中存在的背景和条件”(Held 1991, 4)里,是否显得相关而有效。当然,也可以通过比较多位充分了解问题的人所作的思考,使思想实验更可靠。这可能带入更多知识,并使不同的个人偏好接受批判性审视。然而,正如上一节所强调的,这种方法,或制度设计理论,最终仍要求把设计放在其预定发挥作用的环境中运行,以检验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