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 第三章:文明的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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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眺望最古老的起源,就像一个人在异乡守候破晓;他以为会看到曙光从光秃的高原或孤峭的山峰背后升起。然而那曙光却是从一座座巨城的黑色轮廓背后破晓的——这些城市早已建成,又早已在太初的黑夜中与我们失散;它们巨大如巨人的宅第,其中连雕刻作装饰的动物都比棕榈树还高;其中彩绘的肖像可以有真人的十二倍大;其中有山岳般的陵墓,四面方正,直指群星;其中有生着翅膀和胡须的公牛,巍然立在神庙门前凝望,永远静立不动,仿佛它们一跺脚就会震动整个世界。历史的黎明所显露的,是一个早已文明化的人类。或许它显露的是一个早已古老的文明。而在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之外,它还显露出:关于人类真正年轻时那个更早而未知的时期,大多数概括是何等愚蠢。我们拥有可靠而详尽记载的最早的两个人类社会,是巴比伦和埃及。碰巧的是,古人天才的这两项宏伟而辉煌的成就,恰恰为反驳现代文化中两种最常见、最粗陋的假设作了见证。如果我们想摆脱关于游牧民、穴居人和森林老人的那一半胡说八道,只需稳稳地注视那两个名叫埃及和巴比伦的坚实而惊人的事实就够了。
当然,这些大谈原始人的空想家,大多心里想的是现代的野蛮人。他们证明人类在进步、在进化,所凭借的却是假定人类中很大一部分既没有进步,也没有进化,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变化。我不赞同他们关于变化的理论,也不赞同他们关于事物不变的教条。我或许不相信文明人有过如此迅速而晚近的进步;但我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未开化的人就该如此神秘地不朽不变。在我看来,整个探讨都需要一种更简单些的思考和说话方式。现代野蛮人不可能和原始人一模一样,因为他们并不原始。现代野蛮人并不古老,因为他们是现代的。在我们存在并延续于地上的这几千年里,他们的种族和我们的种族一样,都经历了一些事情。他们有过一些经验,并且想必也像我们其余的人一样,即使没有从中获益,也曾据此行事。他们有过某种环境,甚至环境也有过某些变化,而他们想必也以一种得体合宜的进化方式适应了它。即使那些经验很温和、那环境很沉闷,这一点也依然成立;因为单单时间本身就会产生影响,当它呈现为单调这种道德形态时尤其如此。然而,有相当多聪明而见多识广的人认为,野蛮人所经历的,同样很可能是一种从文明的衰落。批评这一观点的人,大多似乎并不清楚从文明衰落下来会是什么样子。愿上天帮助他们吧,他们多半很快就会弄明白的。只要穴居人和食人岛民有某些共同之处,比如某些特定的器具,他们似乎就心满意足了。但显而易见,任何民族,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沦落到更粗陋的生活中,都会有某些共同之处。如果我们失去了所有火器,我们就会去做弓箭;但我们未必因此就在各方面都像最早做弓箭的人。据说俄国人在大撤退时军械奇缺,只好用林中砍来的棍棒作战。可是,未来的某位教授若是以为1916年的俄国军队是一个从未走出森林、赤身裸体的斯基泰部落,那就错了。这就好比说,一个人进入第二童年时,必定会原样照搬他的第一童年。婴儿像老人一样秃头;但一个对婴儿期一无所知的人若是据此推断婴儿长着一把长长的白胡子,那就错了。婴儿和老人走路都很吃力;但谁要是指望那位老先生仰面躺着、欢快地蹬腿,那他一定会失望。
因此,如果论证说人类最早的开拓者必定与人类中某些最末流、最停滞的残余完全相同,那是荒谬的。几乎可以肯定,在某些方面——很可能在许多方面——两者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这种区别如何起作用,可以举一个例子,而且是对我们这里的论证至关重要的例子,那就是政府的本质与起源。我已经提到过H. G. 韦尔斯先生和那位“老者”,他似乎与这位老者交情甚笃。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有关史前证据的冷冰冰的事实,来检验他对史前部落酋长的这幅描绘,那么我们唯一能为之开脱的说法就是:这位才华横溢、多才多艺的作者,一时之间干脆忘了自己本该是在写一部历史,而梦见自己在写他那些非常精彩、极富想象力的传奇小说。至少我无法想象,他怎么可能知道史前的统治者被称作“老者”,或者宫廷礼仪要求这个称号用大写字母拼写。关于这同一位君主,他说:“无人得触其矛,亦无人得坐其位。”我很难相信有谁挖出过一支史前的矛,上面挂着一张史前的标签,写着“敬请参观者勿触摸”;或者挖出过一整张宝座,上面刻着“老者专座”。不过可以推想,这位作者——很难设想他只是在凭空杜撰——不过是想当然地接受了史前人与退化了的人之间这种非常可疑的类比。也许在某些野蛮部落里,酋长确实被称作“老者”,而且无人可以碰他的矛、坐他的座位。也许在那些情形下,他周围笼罩着迷信的、传统的恐怖;也许在那些情形下——谁知道呢——他确实专横而暴虐。但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表明原始的政府是专横暴虐的。当然,它可能是那样,因为它可能是任何样子,甚至可能什么都不是,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然而,二十世纪某些晦暗而衰败的部落中的专制,并不能证明最早的人类是受专制统治的。它甚至没有暗示这一点,连一丝暗示的影子都谈不上。如果说有一个事实,是我们从真正知道的历史中真正能够证明的,那就是:专制可能是一种发展,往往是一种晚期的发展,而且常常正是那些曾经高度民主的社会的终局。专制几乎可以定义为一种疲倦了的民主。当疲惫降临到一个共同体身上,公民们就不大愿意保持那种被恰如其分地称为自由之代价的永恒警惕;他们宁愿只武装一个哨兵,在他们睡觉时替他们看守城池。确实,他们有时需要此人来采取某种突然而激烈的改革行动;同样确实的是,此人常常利用自己作为那“披挂整齐的壮士”的地位,成为像东方某些苏丹那样的暴君。但我看不出为什么苏丹要比其他许多人物更早出现在历史上。恰恰相反,披挂整齐的壮士显然有赖于他盔甲兵器的优势;而那种军备是随着更复杂的文明而来的。一个人用一挺机枪可以杀死二十个人;用一块燧石能做到这一点,显然就不大可能了。至于时下那套关于最强壮的人靠武力和恐惧来统治的陈词滥调,那简直就是讲百手巨人的育儿童话。在任何社会,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二十个人都能制服最强的壮汉。毫无疑问,他们可能在一种浪漫而诗意的意义上钦佩那真正最强壮的人;但那完全是另一回事,而且就像钦佩最纯洁的人或最智慧的人一样,纯然是道德上的,甚至是神秘的。然而,那种能够忍受一个既成暴君的种种残忍与任性的精神,是一个古老、定型、很可能已经僵化的社会的精神,而不是一个新社会的精神。正如他的名字所暗示的,“老者”是一个衰老人类的统治者。
原始社会更可能有点像一种纯粹的民主。直到今天,相对简单的农业共同体依然是迄今为止最纯粹的民主。民主总是因文明的复杂而崩坏。谁愿意,都可以把这说成民主是文明之敌。但他必须记住,我们当中有些人确实宁要民主而不要文明,也就是宁要民主而不要复杂。无论如何,那些大致平等地耕种自家小块土地、聚集在村中大树下直接投票的农民,才是最真正自治的人。这样一个简单的观念,存在于更简单的人类的最初状态之中,这种可能性至少是一半对一半。事实上,即便我们不把那些人当作人来看,那幅专制的图景也是夸大其词的。即使按照最唯物主义的进化论假设,也实在没有理由认为人类的同伴情谊会不及老鼠或白嘴鸦。他们无疑有某种领导,正如群居动物也有;但领导并不意味着那种被归于“老者”那些迷信臣民身上的非理性的奴性。无疑有某个角色,借用丁尼生的说法,相当于那只“历经多冬、领着聒噪的鸦群归巢的老鸦”。但我猜想,如果那只可敬的鸟开始像古老而衰败的亚洲的某些苏丹那样行事,鸦群就会聒噪得格外厉害,而那只历经多冬的老鸦也就看不到多少个冬天了。在这方面或许可以指出,即使在动物中间,似乎也有某种东西比兽性的暴力更受尊重,哪怕那只是在人类中叫作传统的那种熟悉,或在人类中叫作智慧的那种经验。我不知道乌鸦是否真的追随最年长的乌鸦;但如果它们是这样,那它们所追随的肯定不是最强壮的乌鸦。而就人类而言,我确实知道:如果某种尊长的礼仪使野蛮人一直敬奉某个被称作“老者”的人,那么至少他们没有我们自己那种崇拜“强人”的奴性而多愁善感的弱点。
那么可以说,原始的政府,就像原始的艺术、宗教以及其他一切一样,人们对它所知甚少,或者说只是在猜测;但若猜测它像巴尔干或比利牛斯山区的村庄那样深得民心,至少和猜测它像土耳其的御前会议那样反复无常、诡秘莫测,是同样站得住脚的。山地民主和东方宫廷,两者都是现代的,意思是它们至今仍在,或者说是历史的某种产物;但两者之中,宫廷远更像是一种累积与腐化,而村庄远更像是某种真正未曾改变的原始事物。不过,我在这里的提议,不过是对流行的假设表示一种健康的怀疑而已。比如,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即使是现代人,每当为了支持某个种族、民族或哲学而觉得方便时,也会把自由制度追溯到野蛮或未开化的状态。于是社会主义者声称,他们的公有财产理想在极早的时代就存在过。于是犹太人以他们古代律法中的禧年,即更公正的财产再分配为荣。于是条顿主义者夸口说,在北方的日耳曼诸部落中可以找到议会、陪审团以及种种民众制度的源头。于是爱凯尔特的人和那些为爱尔兰所受冤屈作证的人,都援引氏族制度中更平等的正义——在“强弓”入侵之前,爱尔兰的酋长们曾为这种正义作证。〔译注:“强弓”指十二世纪率军入侵爱尔兰的诺曼贵族彭布罗克伯爵理查·德·克莱尔。〕这些论据在不同情形下强弱不一;但既然它们都有几分道理,我便猜想,下面这个一般命题也有几分道理:某种形式的民众制度在早期简单社会中绝非罕见。这些各自独立的学派之所以作出这种承认,都是为了证明某个特定的现代论点;但合在一起看,它们揭示了一个更古老、更普遍的真理:史前的议事会中,除了凶残与恐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这些各自为政的理论家各有各的斧子要磨,但他愿意用一把石斧;而他居然让人觉得,那把石斧可能和断头台一样是共和派的。〔译注:英语“有自己的斧子要磨”意为别有私心、各怀目的。〕
但事实是,大幕升起时,戏已经在演了。在某种意义上,“历史之前还有历史”是一个真实的悖论。但它并不是“史前历史”这个说法所暗含的那种非理性的悖论;因为那是一段我们不知道的历史。它很可能和我们所知道的历史极其相似,只有一个细节不同:我们不知道它。因此,它恰恰是那种自命不凡的史前历史的反面——那种史前历史自称能把一切按一条连贯的路线追溯下来,从阿米巴到类人猿,再从类人猿到不可知论者。问题根本不在于我们对那些与我们迥异的古怪生物了如指掌;他们很可能是与我们非常相像的人,只不过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罢了。换句话说,我们最古老的记录,只能回溯到人类早已成为人类、甚至早已文明化的时代。我们所拥有的最古老的记录,不仅提到而且视为理所当然的,是诸如国王、祭司、王公和民众大会之类的事物;它们所描述的共同体,大致可以辨认出是我们自己意义上的共同体。其中有些是专制的;但我们无法断定它们一直是专制的。其中有些可能已经衰颓,而几乎所有的在被提及时都仿佛已经古老。我们不知道在那些记录之前世界上真正发生过什么;但就我们所知的那一点点而言,如果我们得知那与今天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事情非常相像,我们非但不会惊讶,反倒会觉得理所当然。倘若发现那些未知的年代里充满了这样的事情,也丝毫不会显得矛盾或令人困惑:共和国在君主制下崩溃,又重新作为共和国兴起;帝国扩张、获得殖民地,然后又失去殖民地;王国重新合并为世界国家,又再度分裂为小民族;各个阶级卖身为奴,又再一次走向自由——人类的这整支行进队伍,或许是一种进步,或许不是,但千真万确是一部传奇。只是这部传奇的开头几章已经从书中撕去了;我们永远也读不到它们。
关于进化与社会稳定性的那个更具体的幻想,情形也是如此。根据现有的真实记录,野蛮与文明并不是世界进步中先后相继的阶段。它们是并存的状况,正如它们至今仍然并存。那时有文明,正如现在有文明;现在有野蛮人,正如那时有野蛮人。有人提出,所有的人都经历过一个游牧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些人从未走出过这个阶段,而且似乎也不无可能,有些人从未进入过这个阶段。很可能从极原始的时代起,定居的农夫和流浪的牧人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而把他们按年代先后重新排列,不过是那种热衷于进步阶段的狂热的一个标志罢了,这种狂热在很大程度上歪曲了历史。有人提出,曾有过一个共产主义阶段,那时私有财产在各处都闻所未闻,全人类都生活在对财产的否定之中;但这种否定的证据本身就相当“否定”。财产的再分配、禧年以及土地法,以各种形式在各种间隔中出现过;但说人类必然经历过一个共产主义阶段,就和与之平行的那个命题——人类必然会回到共产主义阶段——一样可疑。它主要的意思在于证明:对未来最大胆的规划,也要援引过去的权威;即使是一个革命者,也要设法让自己相信他同时也是一个复古者。在所谓女权主义的问题上,有一个与此相映成趣的例子。尽管有种种关于抢婚、关于穴居男人用棍棒殴打穴居女人的伪科学闲话,但值得注意的是,女权主义一成为时髦的口号,人们便坚持说人类文明在其最初阶段曾是母权制的。看来拿着棍棒的倒是穴居女人。无论如何,所有这些观念都不比猜测强多少;而且它们有一种奇怪的习性,总是随着现代理论和时髦风尚的命运而沉浮。不管怎样,它们都不是记录意义上的历史;我们可以再说一遍,一旦说到记录,大体的真相就是:野蛮与文明在世上始终比邻而居;文明有时扩展而吸纳野蛮人,有时衰败成相对的野蛮;并且在几乎所有情形下,文明都以较完备的形式拥有某些观念和制度,而野蛮人则以较粗糙的形式拥有它们;比如政府或社会权威,各种艺术尤其是装饰艺术,各种奥秘和禁忌——特别是围绕两性之事的禁忌,以及那个根本之物的某种形式,而那个根本之物正是本书探讨的主要关切:我们称之为宗教的东西。
而埃及和巴比伦,这两头太古的巨兽,在这件事上简直就像是特意提供的样本。它们几乎可以称作实物模型,用来演示这些现代理论如何行不通。我们所知道的关于这两大文化的两大真理,恰好直截了当地驳斥了刚才讨论过的两种流行谬见。埃及的故事仿佛是为了阐明这样一个道理而编出来的:人并不因为野蛮就必然从专制开始,反倒常常因为文明而走向专制。他走向专制,是因为他有了经验;或者,往往是同一回事,因为他已精疲力竭。而巴比伦的故事则仿佛是为了阐明另一个道理而编出来的:人在成为农民或市民之前,不一定要先当游牧民或共产主义者;这些文化并不总是先后相继的阶段,而往往是同时并存的状态。当然,即使涉及我们成文历史由之开始的这些伟大文明,也存在着过于机巧或过于自信的诱惑。我们阅读巴比伦的泥砖,与我们猜测杯环石刻,意义大不相同;我们确实知道埃及象形文字中的动物是什么意思,而对新石器时代洞穴中的动物则一无所知。但即便在这里,那些已经破译了绵延数里、一行又一行象形文字的可敬的考古学家,也可能忍不住在字里行间读出太多东西;即使是真正的巴比伦权威,也可能忘记他辛苦得来的知识是何等零碎;可能忘记巴比伦只朝他扔过来半块砖头——尽管半块砖总比没有楔形文字强。〔译注:此处套用两句英语俗语:一是十九世纪漫画中“来了个生人,扔他半块砖头”的排外口头禅;二是谚语“半块面包总比没有面包强”。〕但某些真理——历史的而非史前的,教义式确定的而非进化论式推测的,事实而非幻想——确实从埃及和巴比伦浮现出来;而这两条真理就在其中。
埃及是沿河的一条绿色丝带,镶在沙漠暗红色的荒凉边上。它是尼罗河那神秘的慷慨、近乎阴森的仁慈所造就的——这是一句谚语,而且是一句极其古老的谚语。当我们最初听说埃及人时,他们正生活在一串仿佛河边村落的地方,是沿尼罗河岸分布的一些小而分立、却又彼此合作的共同体。在河流分汊形成宽阔三角洲的地方,按照传统,开始了一个多少有些不同的地区或民族;但这无须使主要的真理复杂化。这些多少独立、却又相互依存的民族,当时已经相当文明了。他们有一种纹章制度,也就是说,有用于象征和社会目的的装饰艺术;每一个群体都在自己的旗帜下航行于尼罗河上,旗上画着某种鸟或兽。纹章涉及两件对正常人类至关重要的事情;两者结合,便造就了那种名为合作的高贵之物,一切自由的农民和自由的民族都以之为根基。纹章的艺术意味着独立;即由想象选择一个图像来表达个性。纹章的学问则意味着相互依存;即不同团体之间约定承认彼此不同的图像,这是一门图像的学问。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正是自由家庭或群体之间那种合作的妥协;这是人类最正常的生活方式,而且凡是人拥有自己的土地并在其上生活的地方,都格外明显。一提到鸟兽的图像,研究神话的学者几乎在睡梦中都会喃喃念出“图腾”这个词。但在我看来,许多麻烦恰恰出在他那种仿佛在睡梦中说出这类词语的习惯上。在这份粗略的纲要中,我始终尝试——必然是不充分地——站在这类事物的内部而不是外部来看它们;尽可能从思想的角度而不仅仅从术语的角度来考虑它们。谈论图腾没有什么价值,除非我们多少能感受到拥有一个图腾究竟是什么感觉。就算他们有图腾而我们没有图腾;那是因为他们更害怕动物,还是因为他们与动物更亲近?一个以狼为图腾的人,觉得自己像狼人,还是像一个逃离狼人的人?他对狼的感觉,是像雷穆斯大叔对狼兄弟那样,像圣方济各对他的狼兄弟那样,还是像莫格利对他的狼兄弟们那样?图腾是像不列颠之狮那样的东西,还是像不列颠斗牛犬那样的东西?对图腾的崇拜,是像黑人对“曼波江波”的感情,还是像孩子们对“江波”的感情?〔译注:原文此处用了当时对黑人的蔑称。“曼波江波”(Mumbo Jumbo)是西非某些部族的偶像,后来在英语中泛指令人畏惧的偶像或故弄玄虚之物;“江波”(Jumbo)是十九世纪伦敦动物园里深受儿童喜爱的大象。〕我从未读过任何一本民俗学著作,无论多么渊博,能在这个问题上给我一点启发,而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最重要的。我只重申一点:最早的埃及共同体对于代表各自邦国的图像有一种共同的理解;而这种程度的交流是史前的,意思是说,它在历史开端时就已经在那里了。但随着历史展开,这个交流的问题显然成了这些河畔共同体的主要问题。随着交流的需要,出现了对共同政府的需要,以及国王日益增长的伟大和日渐扩展的阴影。除国王之外的另一股凝聚力量,也许比国王更古老,就是祭司阶层;而祭司阶层想必与这些人们借以相互交流的仪式符号和信号更有关系。于是在埃及这里,产生了那项很可能是最早、而且肯定是最典型的发明,我们的一切历史,以及有历史与史前之间的全部差别,都归功于它:那就是原型的文字,书写的艺术。
关于这些太古帝国的通俗图景,远不如它们本可以做到的那样通俗动人。它们被笼罩在一种夸大的阴郁之中,超出了异教徒那种正常乃至健康的忧伤。这与那种秘密的悲观主义同出一类:它喜欢把原始人写成一种匍匐爬行的生物,身体是污秽,灵魂是恐惧。这当然是由于人最受自己宗教的驱动;尤其当那宗教是无宗教的时候。在他们看来,任何原初的、本原的东西都必定是邪恶的。但奇怪的结果是:尽管我们被最狂野的原始传奇试验所淹没,它们却全都错过了身为原始人的那种真正的传奇。它们描写了一些完全出于想象的场景:石器时代的人是石头做的人,像会走路的雕像;亚述人或埃及人则像他们自己最古拙的艺术那样僵硬、那样涂满油彩。然而,这些想象场景的制造者当中,没有一个试图去想象:把我们觉得司空见惯的东西当作新鲜事物来看,究竟会是什么样子。他们没有看到一个人发现火,就像一个孩子发现烟花。他们没有看到一个人摆弄那名叫轮子的奇妙发明,就像一个男孩玩着架设无线电台的游戏。他们从未把青春的精神放进他们对世界之青春的描写中去。由此可见,在他们所有关于原始或史前的幻想之中,没有笑话。甚至连与实用发明相关的恶作剧都没有。而这一点在象形文字这一特定情形中表现得尤为鲜明;因为有相当可信的迹象表明,书写这门崇高的人类技艺,整个是从一个笑话开始的。
有些人得知它似乎是从一个双关语开始的,会感到遗憾。国王、祭司或某些负责的人,想把一条消息送到那片狭长得不便的国土的上游去,想到了用图画文字来传送,就像红印第安人的图画文字那样。像大多数为好玩而写过图画文字的人一样,他发现词语并不总是对得上。但当“赋税”这个词听起来有点像“猪”这个词时,他便大胆地画上一头猪,当作一个蹩脚的双关语,碰碰运气。同样,一个现代的象形文字书写者,也可以毫无顾忌地画一顶帽子,后面跟一串竖立的数字“1”,来表示“立刻”。〔译注:英语“帽子”(hat)去掉h音读作at,“一”的复数ones与once同音,合起来便是at once,“立刻”。〕这对法老来说已经够好了,对他来说也应该够好了。可是,在书写和阅读还真是新鲜事物的时候,写这些消息、甚至读这些消息,一定是非常有趣的。如果人们非要写关于古埃及的传奇小说不可(看来祈祷、眼泪和诅咒都无法使他们戒掉这个习惯),那么我建议,像这样的场景才会真正提醒我们,古埃及人是人。我建议有人来描写这样一个场景:伟大的君主坐在他的祭司们中间,随着王室的双关语越来越离谱、越来越站不住脚,他们全都哄堂大笑,七嘴八舌地出着主意。还可以有另一个几乎同样激动人心的场景,描写这种密码如何被破解;那些猜测、线索和发现,具有侦探小说那样通俗的惊险刺激。原始传奇和原始历史真正应该这样来写。因为无论远古时代宗教生活或道德生活的品质如何——而它很可能比人们通常以为的要人性得多——那样一个时代的科学兴趣必定是极其强烈的。词语必定比无线电报更奇妙;对寻常事物的试验必定是一连串的电击。我们仍在等待有人写一个生动的原始生活故事。这一点在这里多少算是一段插话;但它通过一种制度,与政治发展这个总的问题联系起来,而这种制度正是在这些最早、也最迷人的科学童话中最为活跃的。
人们承认,这门科学大部分要归功于祭司。像韦尔斯先生这样的现代作家,绝不能被指责为对教权等级制度怀有什么同情上的软弱;但至少他们一致承认异教祭司阶层对各门艺术和科学所做的贡献。在那些开明人士中较为无知的一类当中,确实有一种惯常的说法,说祭司在所有时代都阻碍了进步;有一位政客曾在一场辩论中对我说,我抵制现代改革,正像某个古代祭司大概抵制轮子的发现一样。我回答他说,更有可能的是,正是那个古代祭司发现了轮子。古代祭司与书写艺术的发现大有关系,这种可能性是压倒性的。这一点从“象形文字”(hieroglyphic)一词与“教阶”(hierarchy)一词同源这一事实中就足以看出。〔译注:两词都源自希腊文hieros,“神圣的”;hieroglyphic原意为“神圣的刻文”。〕这些祭司的宗教,显然是一种多少有些纠缠不清的多神论,其类型在别处会有更具体的描述。它经历过一个与国王合作的时期;另一个时期,它被国王暂时摧毁,那位国王碰巧是一位自有一套私人一神信仰的君主;〔译注:指推行阿顿神崇拜的法老埃赫那顿。〕还有第三个时期,它实际上摧毁了国王,取而代之进行统治。但世界要为许多被它视为寻常而必需的东西感谢它;而那些寻常事物的创造者,实在应当在人类的英雄当中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安于一种真正的异教,而不是在对基督教的一种颇不理性的反动中躁动不安,那么我们或许会向这些无名的人类缔造者献上某种异教式的敬意。我们或许会为第一个找到火的人、第一个造船的人、第一个驯服马的人竖立蒙着面纱的雕像。如果我们给他们献上花环或祭品,那也比用那些陈腐的政客和慈善家的俗气雕像来丑化我们的城市要有意义得多。然而,基督教力量的一个奇特标志就是:自从它到来以后,我们文明中没有一个异教徒能够真正地具有人性。
然而,这里的要点是:埃及政府,无论是教权的还是王权的,都发现越来越有必要建立交流;而交流总是伴随着某种强制的成分。国家越文明就越专制,这未必是一件无可辩护的事;可以论证说,它为了变得更文明,不得不变得更专制。这是每个时代为独裁辩护的理由;而有意思的是在最早的时代看到它的例证。但是,说国家在最早的时代最为专制、在后来的时代逐渐变得更加自由,这断然不是事实;历史的实际进程恰恰相反。说部落起初处于对“老者”及其座位和长矛的极度恐惧之中,这并非事实;很可能,至少在埃及,“老者”倒不如说是一个“新人”,武装起来去应对新的情况。随着埃及发展成一个复杂而完备的文明,他的长矛越来越长,他的宝座越来越高。我说埃及这片土地的历史在这一点上就是整个大地的历史,并且直接否定了那种庸俗的假设——即恐怖统治只能出现在开端而不能出现在末尾——我的意思就在于此。我们不知道尼罗河畔那些小共和国里,由地主、农民和奴隶构成的多少带有封建性质的混合体,其最初状态是怎样的;但它可能是一种更具民众性的农民社会。我们确实知道的是:小共和国正是通过经验和教育才丧失了自由;绝对主权不仅不是什么古老的东西,反倒是相对现代的东西;人们正是在那条名叫进步的道路的尽头,才回到国王那里去的。
埃及在其最遥远开端的那段简短记录中,展示了自由与文明的首要问题。那就是:人们实际上因复杂而失去了多样。我们并不比他们更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如果暗示说,就连暴政也除了部落式的恐惧之外别无动机,那就把这个问题本身的人性尊严庸俗化了。正如埃及的例子驳斥了关于专制与文明的谬见,巴比伦的例子也驳斥了关于文明与野蛮的谬见。我们最初听说巴比伦时,它同样已经是文明的了;原因很简单:任何东西,在受到足够的教育、能够开口说话之前,我们是听不到它的。它用所谓的楔形文字对我们说话;那是一种奇特而僵硬的三角形符号体系,与埃及那如画的字母形成对照。无论埃及艺术相对而言多么刻板,它总有某种与巴比伦精神不同的东西,而巴比伦精神则刻板到根本没有艺术。在莲花的线条中总有一种活泼的优雅,在箭矢和飞鸟的动态中,既有刻板,也有几分迅疾。也许其中有几分那条河流克制而生动的曲线,使我们在谈到“老尼罗河的蛇”时,几乎把尼罗河本身想成一条蛇。〔译注:“老尼罗河的蛇”出自莎士比亚《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是安东尼对克莉奥佩特拉的称呼。〕巴比伦是一种图表的文明,而不是图画的文明。W. B. 叶芝先生有着与其神话想象相称的历史想象(事实上没有后者,前者也不可能),他曾写到那些“从他们学究气的巴比伦”观测星辰的人,写得很对。楔形文字刻在砖上,他们的全部建筑都是用这种砖砌成的;砖是烘烤过的泥土,也许这种材料本身就有某种东西,妨碍了形式感在雕塑或浮雕中发展。他们的文明是静态的,却是科学的,在生活的机械装置方面远为先进,在某些方面还极为现代。据说他们颇有现代那种推崇高尚独身女子的风气,并承认有一个独立职业女性的正式阶层。在那座硬泥筑成的巨大堡垒中,也许有某种东西令人联想到一个巨大蜂巢的功利性忙碌。但它虽然巨大,却是人性的;我们在其中看到许多与古埃及或现代英国相同的社会问题;无论它有何种弊病,这也是人类最早的杰作之一。当然,它位于几乎带有传奇色彩的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所形成的三角地带;它那帝国广大的农业是其城镇赖以生存的基础,靠一套高度科学的运河系统臻于完善。按照传统,它有高度的智识生活,不过偏于哲学而非艺术;主持其太初奠基的,是那些后来成为古代观星智慧之象征的人物,亚伯拉罕的老师们,迦勒底人。
对着这个坚实的社会,就像对着一堵巨大光秃的砖墙,游牧民无名的大军一代又一代地汹涌冲击。他们来自沙漠,游牧生活在那里从一开始就存在,至今仍然存在。无须赘述那种生活的性质;跟随一群通常自己会找到牧场的牛羊,靠它们提供的奶或肉过活,这是再明显不过、甚至再容易不过的事。也没有理由怀疑,这种生活习惯几乎能给予人一切人性的东西,唯独给不了一个家。许多这样的牧羊人或放牧人,可能在最早的时代就谈论过《约伯记》中所有的真理与谜题;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把犹太人那种近乎偏执的一神论,作为一个永无止境的谜,交给了现代世界。然而他们是一群野性的民族,不理解复杂的社会组织;他们心中有一种像风一样的精神,使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它开战。巴比伦尼亚的历史,很大程度上就是它抵御沙漠游牧部落的历史;这些部落每隔一两百年便来一次,通常又像来时那样退去。有人说,正是游牧入侵的混入,在尼尼微建立起傲慢的亚述王国;亚述人在他们的神庙上雕刻巨大的怪物,生着像基路伯那样翅膀的有须公牛;他们派出了许多军事征服者,仿佛用那样巨大的蹄子在世界上践踏。亚述是一段帝国的插曲;但它只是一段插曲。那整片土地的主要故事,是流浪的民族与真正静止的国家之间的战争。想必在史前时代,而且肯定在有史时代,那些流浪者都向西而去,蹂躏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他们最后一次到来时,发现巴比伦已经消失了;但那是在有史时代,他们的领袖名叫穆罕默德。
那么,值得在这个故事上停一停,因为正如前面所提示的,它直接反驳了那种至今仍然流行的印象,即游牧只是一种史前的事物,而社会定居则是一种相对晚近的事物。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巴比伦人曾经流浪过;也几乎没有迹象表明沙漠部落曾经定居下来。事实上,这种先游牧、后定居的阶段观念,很可能已经被那些真诚而名副其实的学者放弃了,我们大家都从他们的研究中获益良多。但我在本书中所争论的对象,并不是真诚而名副其实的学者,而是一种庞大而模糊的公众舆论;它是从某些不完善的研究中过早地传播开来的,并且使一种关于人类全部历史的错误观念流行起来。那就是整个这样一个模糊的观念:一只猴子进化成了人,同样,一个野蛮人进化成了文明人,因此在每一个阶段,我们都得往回看到野蛮,往前看到文明。不幸的是,这个观念在双重意义上完全是悬在空中的。与其说它是人们所捍卫的一个论点,不如说它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一种气氛。处于那种心境的人,用实物来回答比用理论来回答更容易;如果有谁在某次无关紧要的谈话或写作中,忍不住要作出那种假设,而能让他暂时停下来,闭上眼睛,在一瞬间看到那巴比伦城墙的奇观——巨大无比,影影绰绰地挤满了人,像一座人烟稠密的悬崖——那就好了。
有一个事实确实像城墙的影子一样落在我们身上。我们对这两个早期帝国的惊鸿一瞥表明,最初的家庭关系已经被某种不那么人性、却常常被视为同样属于家庭的东西弄得复杂了。那名叫奴隶制的黑色巨人,已经像精灵一样被召唤出来,在砖石的巨大工程上劳作。在这里,我们同样不能轻易假定落后的就是野蛮的;在释放奴隶这件事上,较早的奴役在某些方面似乎比较晚的更为宽松;也许比未来的奴役还要宽松。强迫一部分人劳动以确保全人类的食物,这毕竟是一种非常人性的权宜之计;正因如此,它很可能还会被再试一次。但在某种意义上,古代的奴隶制是有意义的。它代表着基督之前整个古代的一个根本事实;一个从头到尾都可以视为前提的事实。那就是个人在国家面前的无足轻重。这一点,对希腊最民主的城邦和对巴比伦的任何专制政权同样适用。整整一个阶级的个人可以无足轻重,甚至可以视而不见,这正是这种精神的标志之一。它必定是正常的,因为它是现在所谓“社会服务”所需要的。有人说过:“人算不得什么,事业就是一切”,本意是把它当作一句爽朗的卡莱尔式老生常谈。它其实是异教“奴役国家”的阴森格言。〔译注:“奴役国家”(the Servile State)是切斯特顿的友人贝洛克一部著作的书名,指一种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在这个意义上,那种传统的图景是有道理的:巨大的石柱和金字塔在那些永恒的天空下永无止境地升起,靠的是无数无名之人的劳作,他们像蚂蚁一样辛劳,像苍蝇一样死去,被他们亲手的工作所抹去。
不过,从埃及和巴比伦这两个定点开始,还有另外两个理由。一个理由是,它们作为古代的典型已经固定在传统之中;而没有传统的历史是死的。巴比伦至今仍是一首童谣的叠句,〔译注:指英国童谣《到巴比伦有多少英里?》。〕而埃及(连同它那数量庞大、等待转世的公主们)至今仍是多得不必要的小说的题材。但一种传统通常就是一种真理;只要这种传统足够通俗,哪怕它几乎是粗俗的。童谣和小说中的这种巴比伦和埃及元素是有意义的;就连平日里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报纸,也已经赶到图坦卡蒙的统治时代了。第一个理由充满了民间传说的常识;它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比起其他同时代的事物,我们确实更了解这些传统的事物;而且我们一向如此。从希罗多德到卡纳文勋爵,所有的旅行者都走这条路。今天的科学推测确实铺开了一幅整个原始世界的地图,到处用虚线标出种族迁徙或混合的流向;而这些地方,不科学的中世纪地图绘制者本来满足于称之为terra incognita(未知之地)——假如他没有在那片诱人的空白处画上一条龙,来表明朝圣者可能受到的接待的话。但这些推测充其量也只是推测;而在最坏的情况下,那些虚线可能比那条龙还要荒诞得多。
不幸的是,这里有一个谬误,人们很容易陷入其中,即使是最聪明的人,或许尤其是最富于想象力的人。那就是这样一种谬误:以为一个观念在“较大”的意义上更伟大,因而在更根本、更固定、更确定的意义上也更伟大。如果一个人独自住在西藏中部的一间草屋里,别人可能会告诉他,他住在中华帝国之中;而中华帝国无疑是一个辉煌、广阔、令人印象深刻的东西。或者,别人也可能告诉他,他住在大英帝国之中,他也会适当地为之折服。但奇怪的是,在某些精神状态下,他对自己看不见的中华帝国,会比对自己看得见的草屋感到确定得多。他脑子里有某种奇怪的魔术戏法,使他的论证从帝国开始,尽管他的经验是从草屋开始的。有时他发了疯,似乎要证明在龙椅统治的疆域内不可能存在一间草屋;证明像他所享有的那样一种文明,不可能包含像他所栖身的那样一间陋室。但他的疯狂源于一个智识上的失足:以为由于中国是一个庞大而包罗万象的假设,所以它就不只是一个假设。现代人一直在这样论证;而且他们把这种论证推广到远不如中华帝国那样真实确定的事物上。比如,他们似乎忘记了,一个人对太阳系的确定程度,甚至比不上他对南唐斯丘陵的确定程度。太阳系是一个推论,而且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推论;但问题在于,它是一个非常巨大而影响深远的推论,因此他就忘了它根本是一个推论,而把它当作第一原理。他可能会发现整个计算是一场误算;而太阳、星辰和街灯看起来会完全一样。但他已经忘了那是一种计算,几乎准备好了,如果太阳不符合太阳系,就去反驳太阳。如果说,即使对于像太阳系和中华帝国这样相当确定的事实,这也是一个谬误,那么对于那些根本未曾确定的理论和其他事物,它就是一个更具毁灭性的谬误了。因此,历史,尤其是史前历史,有一个可怕的习惯,就是从某些关于种族的概括开始。我不打算描述这种本末倒置在现代政治中造成了怎样的混乱和苦难。因为人们模糊地以为是种族产生了民族,他们谈起话来便仿佛民族是比种族更模糊的东西。因为他们自己发明了一个理由来解释一个结果,他们几乎要否认那个结果,以便为那个理由辩护。他们先把凯尔特人当作公理,然后把爱尔兰人当作推论。接着他们又惊讶于一个善战的、大吼大叫的爱尔兰人被当作推论时会勃然大怒。他们看不出,无论爱尔兰人是不是凯尔特人,无论世上是否有过凯尔特人,爱尔兰人都是爱尔兰人。再一次误导他们的,是理论的规模;是那种觉得幻想比事实更大的感觉。一个广泛分布的伟大凯尔特种族被认为包含了爱尔兰人,所以爱尔兰人当然必须依赖它才能存在。当然,同样的混淆也通过把英国人和德国人淹没在条顿种族之中而把他们一笔勾销了;有些人还试图从种族同一来证明这两个民族不可能交战。不过,我只是顺带举出这些庸俗而陈旧的例子,作为这一谬误较为人熟知的例证;这里讨论的问题不在于它对这些现代事物的应用,而在于它对最古老事物的应用。然而,种族问题越遥远、越无记载,这种奇特的颠倒的确定性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科学人士心中就越牢固。直到今天,质疑这些东西,仍会让一个秉承那些科学传统的人受到同样的震惊,而这些东西,在他把它们变成第一原理的时候,原本只是最后的推论。他确信自己是雅利安人,甚于确信自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正如他确信自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甚于确信自己是英国人。他从未真正发现自己是一个欧洲人。但他从未怀疑自己是一个印欧人。这些维多利亚时代的理论在形态和范围上已经改变了很多;但这种把假设迅速硬化为理论、再把理论硬化为前提的习惯,至今几乎还没有过时。人们很难摆脱这样一种心理混乱,总觉得历史的基础必定是牢靠的;最初的几步必定是稳妥的;最宏大的概括必定是显而易见的。但尽管这种矛盾在他们看来可能是个悖论,事实却恰恰相反。大的东西才是隐秘而不可见的;小的东西才是明显而巨大的。
地球上的每一个种族都曾是这类推测的对象,要为这个题目勾勒哪怕一个轮廓都是不可能的。但单就欧洲种族而言,在我自己一生这么短的时间里,它的历史,或者更确切地说,它的史前史,已经经历了许多次追溯性的革命。它过去被称为高加索种族;我小时候读过一篇描写它与蒙古种族冲突的作品;那是布雷特·哈特写的,开篇问道:“莫非高加索人已经玩完了?”看来高加索人确实玩完了,因为很快他就被变成了印欧人;有时,我遗憾地说,还被骄傲地称为印度-日耳曼人。似乎印度人和德国人对母亲或父亲有相似的称呼;梵语与各种西方语言之间还有其他相似之处;于是,印度人和德国人之间的一切表面差异似乎突然都消失了。一般说来,这个合成人物被更方便地称为雅利安人,而真正重要的一点是,他是从印度的那些高地向西进军的,在那里仍能找到他语言的片段。我小时候读到这些时,曾有过一个念头:说到底,雅利安人未必是向西进军而把他的语言留在了身后;他也可能是向东进军而把他的语言带在了身边。如果我现在读到它,我会满足于承认我对整个问题一无所知。但事实上,我现在很难读到它,因为现在已经没人这样写了。看来雅利安人也玩完了。无论如何,他不仅改了名字,还改了地址;改了他的出发地和他的行进路线。一种新理论坚持认为,我们的种族不是从东方、而是从南方来到它现在的家园的。有人说欧洲人不是来自亚洲,而是来自非洲。有些人甚至有过这样一个狂野的想法:欧洲人来自欧洲;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欧洲。
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证据表明,存在一种多少属于史前的、来自北方的压力,比如那种似乎使希腊人继承了克里特文化、又屡屡使高卢人翻过山岭进入意大利原野的压力。但我举出欧洲民族学的这个例子,只是为了指出,学者们到这时已经差不多把罗盘上的所有方位都报了一遍;而我并非学者之一,一刻也不敢假装能在这些博士们意见分歧之处作出裁决。但我可以运用我自己的常识,而且我有时觉得,他们的常识因为久未使用而有点生锈了。常识的第一个行动,就是认识到云和山的区别。我要断言,就我们大家都知道埃及金字塔存在这种意义而言,没有人知道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件。
可以再说一遍,事实是:在历史的这个最早阶段,我们真正看到的——有别于我们可以合理猜测的——是“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只有一两点光亮在偶然的几片人群之上闪烁;而其中有两团火焰,确实在两座高耸的太古城市上燃烧着:在巴比伦的高台上,在尼罗河的巨大金字塔上。在那片广袤的黑夜荒野中非常遥远的地方,确实还有其他古老的光亮,或者可以推测为非常古老的光亮。在遥远的东方,中国有一个极其古老的高度文明;在墨西哥、南美洲及其他地方有一些文明的遗迹,其中有些显然文明程度极高,以至于达到了魔鬼崇拜最精致的形式。但区别在于传统这一要素;这些失落文化的传统已经中断了,而中国的传统虽然依然存活,我们是否对它有所了解却令人怀疑。而且,一个试图测量中国之古老的人,不得不使用中国的测量传统;于是他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受制于另一套时间和空间的法则。时间像望远镜一样向外拉长,世纪呈现出亿万年那种缓慢而僵硬的运动;那个试图像黄种人那样去看的白种人,觉得自己的脑袋在打转,并且狂乱地怀疑它是不是正在长出一根辫子。无论如何,他无法以科学的意义去领会那种奇特的透视,那透视一直通向第一位天子的太古宝塔。他置身于真正的对跖之地;那是唯一一个真正可以替代基督教世界的另一个世界;他仿佛在某种意义上倒立着行走。我曾谈到中世纪的地图绘制者和他的龙;但哪一个中世纪的旅行者,无论对怪物多么感兴趣,会料到能找到一个国度,在那里龙是一种仁慈而和蔼的生灵?关于中国传统中较为严肃的一面,将在另一处有所论述;但在这里,我只是在谈论传统与古老程度的检验。我提到中国,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对我们来说没有传统之桥可以抵达的古老;而巴比伦和埃及则是有这座桥可以抵达的古老。希罗多德是一个人,其意义是:一个戴着圆顶礼帽、在伦敦茶馆里坐在我们对面的中国人,几乎算不上是那种意义上的人。我们觉得仿佛知道大卫和以赛亚的感受,而对于李鸿章的感受,我们却从来都不能十分确定。就连那些夺走了海伦或拔示巴的罪孽,也已经变成了一句关于人类私人弱点的谚语,一句令人悲悯、甚至可以宽恕的谚语。而中国人的美德本身却带着某种令人畏惧的东西。这就是一份连续的历史遗产被毁灭或被保存所造成的差别;比如从古埃及到现代欧洲的那份遗产。但当我们问,我们所继承的那个世界是什么,为什么那些特定的人和地方似乎属于它时,我们就被引向了文明史的核心事实。
那个中心就是地中海;它与其说是一片水域,不如说是一个世界。但它是一个带有几分这片水域特性的世界;因为它越来越成为一个统一的场所,种种奇异而极其多样的文化之流在这里汇合。尼罗河和台伯河都流入地中海;埃及人和伊特鲁里亚人也同样为一种地中海文明作出了贡献。这片大海的魅力确实远远扩展到内陆,就连独居沙漠的阿拉伯人和北方山岭之外的高卢人,也感受到了这种统一。但围绕这片内海的所有海岸,逐步建立起一种共同的文化,这才是古代的主要事业。正如后面将会看到的,这事业有时是坏事,也有时是好事。在那orbis terrarum(大地之环),即那一圈陆地之中,有邪恶与虔诚的两个极端,有相互对照的种族,还有对照更为鲜明的宗教。从波斯战船在萨拉米斯溃逃,到土耳其战船在勒班陀溃逃,它一直是亚洲与欧洲无休止斗争的舞台。正如后面将特别指出的,它也是两种异教之间一场至高的精神斗争的舞台,这两种异教在拉丁城市和腓尼基城市中,在罗马广场和布匿集市上彼此对峙。它是战争与和平的世界,善与恶的世界,一切最要紧之事的世界;恕我对阿兹特克人和远东的蒙古人不敬,他们的重要性不能与地中海传统过去和现在的重要性相比。当然,在它与远东之间,还有各种各样有趣的崇拜和征服,它们或多或少与它有所接触,而接触的程度越深,我们也就越能理解它们。波斯人骑马而来,终结了巴比伦;一个希腊故事告诉我们,这些蛮族学的是拉弓和说真话。伟大的希腊人亚历山大率领他的马其顿人向日出之处进军,带回了颜色像朝霞一样的奇异鸟儿,以及来自无名君王的园林和宝库的奇花异宝。伊斯兰教向东进入那个世界,使我们多少能够想象它;恰恰是因为伊斯兰教本身就诞生在环绕我们自己古老的、祖先之海的那一圈陆地上。在中世纪,莫卧儿帝国增添了它的威严,却没有失去它的神秘;鞑靼人征服了中国,而中国人显然没怎么理会他们。所有这些事情本身都很有趣;但要把重心从欧洲的内海移到亚洲的内陆空间,是不可能的。说到底,即使世界上除了地中海周围的土地上所说、所做、所写、所建的东西之外别无他物,在一切最有生命力、最有价值的事物上,它仍然会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那个世界。当那种南方文化扩展到西北方时,它产生了许多非常奇妙的东西;其中无疑以我们自己最为奇妙。当它再从那里扩展到殖民地和新的国家时,只要它还算是文化,它就仍是同一种文化。但环绕那片像湖一样的小海的,是事物本身,而不是对这些事物的一切延伸、回响和评注;是共和国与教会;是《圣经》与英雄史诗;是伊斯兰教、以色列以及对失落帝国的记忆;是亚里士多德与万物的尺度。正因为照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道光真正是光,是我们今天仍在其中行走的日光,而不仅仅是陌生星辰可疑的来临,所以我才在这里从标明那光最初落在东地中海那些高塔林立的城市上开始。
然而,尽管巴比伦和埃及因为为人熟悉、合乎传统——对我们是迷人的谜,对我们的父辈也是迷人的谜——而拥有某种优先权,我们却不可以想象它们是这片南方之海上仅有的古老文明;或者以为所有的文明都仅仅是苏美尔的、闪族的或科普特的,更不可以以为它们仅仅是亚洲的或非洲的。真正的研究越来越推崇欧洲的古代文明,尤其是那些我们仍可以笼统地称为希腊人的人的文明。这必须这样理解:在希腊人之前还有希腊人,正如在他们的许多神话中,在诸神之前还有诸神。克里特岛是今天被称为米诺斯文明的中心,这个名称得自那位流传于古代传说中的米诺斯,他的迷宫已被现代考古学实际发掘出来了。这个精巧的欧洲社会,有港口,有排水系统,有家用器械,似乎在它北方邻居的某次入侵之下覆灭了;正是这些邻居创造或继承了我们在历史上所知的希腊。但那个较早的时期并没有在给世界留下如此伟大的馈赠之前就逝去;世界自那以后一直徒劳地努力回报这些馈赠,哪怕只是靠剽窃。
在克里特和诸岛对面的爱奥尼亚海岸某处,有一座某种样子的城镇,很可能是我们会称为带围墙的村庄或小村落的那种。它叫伊利昂,后来被称为特洛伊,这个名字将永远不会从大地上消失。一位诗人——他可能是个乞丐和卖唱的歌手,可能既不会读也不会写,传说中说他是个盲人——创作了一首诗,写希腊人为了夺回世上最美丽的女人而向这座城镇开战。世上最美丽的女人竟住在那一座小城里,听起来像是传说;而世上最美丽的诗竟出自一个所知不过这类小城的人之手,却是历史事实。据说这首诗出现在那个时期的末尾;是原始文化在其衰落中产生了它;若是这样,人们倒真想看看那种文化在其鼎盛时期是什么样子。但无论如何,确实,这首我们的第一首诗,很可能也是我们的最后一首诗。它很可能既是人类对其必死命运——以纯然必死之眼所见的命运——所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如果世界变成异教的而走向灭亡,那么最后一个活着的人最好是吟诵一段《伊利亚特》,然后死去。
但在古代这一伟大的人性启示中,还有另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因素;我认为它在历史上几乎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诗人如此构思这首诗,使得他的同情——看来如此——以及他读者的同情——肯定如此——站在战败者一边,而不是站在胜利者一边。而这是一种情感,它在诗歌传统中日益增长,即使诗歌的源头本身日益远去。阿喀琉斯在异教时代有某种半神的地位;但在后来的时代他完全消失了。而赫克托耳却随着时代推移而越来越伟大;圆桌骑士中有一位用的正是他的名字;传说也把他的剑放在罗兰手中,让罗兰在自己战败的最后毁灭与辉煌之中,挥舞着战败者赫克托耳的兵器奋力拼杀。这个名字预示了我们的种族和宗教将要经历的一切失败;预示了那种历经百败而犹存的幸存,而这幸存正是它的胜利。
特洛伊终结的故事将永无终结;因为它被永远提升为活生生的回响,像我们的绝望和我们的希望一样不朽。屹立的特洛伊是一件小东西,或许曾无名地屹立了许多个世代。但陷落的特洛伊却被卷入一团烈焰,悬停在毁灭的一个不朽瞬间之中;因为它被火所毁,那火就永不会被毁灭。城市如此,英雄亦然;在那太古的暮色中,以古拙的线条勾勒出来的,是骑士的第一个形象。他的称号中有一种预言性的巧合;我们曾谈到“骑士精神”(chivalry)这个词,谈到它似乎把骑手和马融为一体。这在许多个世纪之前,在荷马六音步诗行的雷鸣中,在《伊利亚特》结尾那个长长的、跳跃着的词里,几乎就已经被预示了。〔译注:《伊利亚特》末行以赫克托耳的称号“驯马者”(hippodamoio)结束全诗。〕那正是我们除了骑士精神的神圣半人马之外找不到别的名字来称呼的那种统一。但在这对古代的一瞥中,写下那圣城上的火焰,还有别的理由。这类城市的神圣性,像火一样沿着地中海北部的海岸和岛屿蔓延开去;那高墙环绕、英雄为之捐躯的小村落。城市之小,成就了公民之伟大。拥有百座雕像的希腊,没有造出比那尊行走的雕像更庄严的东西;那就是自我主宰之人的理想。拥有百座雕像的希腊是一个传说、一种文学;那整个由带围墙的小国组成的迷宫,都回荡着对特洛伊的哀歌。
一个较晚的传说——是事后添加的,但并非偶然——说特洛伊的流亡者在意大利海岸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就精神而言,共和德行确有这样一条根,这是真的。一种荣誉的奥秘,不是生于巴比伦,也不是生于埃及的骄傲,在那里像赫克托耳的盾牌一样闪耀,向亚洲和非洲挑战;直到一个新时代的光芒被释放出来,伴随着鹰旗的疾驰和那个名字的到来;那个名字像一声霹雳般降临,于是世界醒来,看见了罗马。
